作者nengneng (企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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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 家樂福賣贈品「賺得太過份」
時間Thu Jan 31 22:57:52 2008
家樂福賣贈品「賺得太過份」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129/78/so73.html
更新日期:2008/01/29 04:09
〔記者楊雅民、唐在馨、邵心杰、田瑞華/綜合報導〕家樂福轉售贈品!兩名讀者向本報
投訴指出,家樂福台中大墩店和台南新營店竟將標示「贈品不得轉售」與「不得單獨販售
」的RITZ麗滋餅乾和飛柔洗髮精等贈品當成商品販賣,欺騙消費者。
消基會:涉廣告不實
消基會秘書長、執業律師游開雄表示,業者除非事先充分公開資訊,消費者也能接受,買
賣贈品才沒有問題。沒有事先充分告知消費者「這是贈品」的資訊,可能涉及廣告不實,
消費者可據此主張退貨退費、或換回原本的商品。南縣消保官趙秋媚說,消保法規範是產
品品質符不符合相關規範,贈品如安全無虞,家樂福應該查清楚進貨品管是不是出了狀況
。
讀者Y先生說,一月二十六日到家樂福台南縣新營店購買RITZ麗滋原味一口迷你餅乾十二
包入的,回家打開後發現,大包裝內的小包裝餅乾,全部都印著「贈品不得轉售」字樣。
隔天,他把一大包餅乾拿到家樂福要求換貨,結果家樂福換給他的餅乾,依舊是寫著「贈
品不得轉售」的商品。民眾花錢買贈品,覺得家樂福真是很不應該。
網友也發現類似情況
中市一名消費者則是到家樂福大墩店購買飛柔果漾系列產品,竟看到200ml包裝背後出現
「不得單獨販售」字樣,轉往隔壁的藥妝店看,發現裡面的飛柔果漾家庭號,是跟著
200ml試用瓶一起販售的。他說,家樂福飛柔家庭號系列,只便宜這家藥妝店三元,試用
瓶被拆掉後另賣三十五元,實在「賺得太過份」。這位消費者把消息貼上自己的部落格,
別的網友反映也發現類似情況。
家樂福:願登門退換貨
家樂福中區公共事務部經理詹玲珠表示, RITZ麗滋餅乾是外包裝內的小包裝,家樂福無
法注意到,但「謝謝客戶對公司的指正,公司一定會檢討改進相關流程」。詹說,已全部
清點RITZ麗滋餅乾,不會再有類似事件發生,願意親自登門幫消費者辦理退換貨。
至於飛柔洗髮精試用品單獨販售,家樂福尚未查明原因,貨架上也看不到該200ml的試用
瓶洗髮精的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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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我覺得家樂福對於消費者而言
應該沒有違反契約的問題
畢竟他的商品倘若是在保存期限內 也沒有違背衛生法規的話
頂多只是損失商譽而已吧(雖然這個結果比過失侵權還嚴重)
販賣贈品 應該只涉及家樂福跟上游廠商的契約關係而已
至多只是RITZ或是飛柔可以向家樂福請求損害賠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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