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udeh (阿德)
看板NTHU_LST_94
標題Re: [轉錄] 私人信蓋入聯宣傳章 老外氣炸
時間Sat Nov 3 09:21:34 2007
※ 引述《MrSuLST (蘇同學)》之銘言:
: ※ 引述《yaudeh (阿德)》之銘言:
: : 這個爭點,是關於刑法的
: : 刑法第一堂,王老師教的「罪刑法定主義」還記得吧。
: : 所以恐怕不能如此恣意擴大解釋。
: 這跟罪刑法定並沒有太大關聯
: 而是法律解釋的問題
: 你用字義解釋(至少看起來是)
: 我用立法解釋
我不認為刑法可以往不利人民的方向(有罪),
去臆測立法理由然後擴大超過文義來作解釋
: 共識與否不是訴諸權威
: 而是要看事實跟客觀資料
: 就算是十個權威學者說沒共識也比不上100個人民投共識票
: 況且黃老師可以代表多少民意?
: 陳謝當時至少還是有民意基礎的立委
這哪有叫訴諸權威呀?
我想黃老師又不是王澤鑑,怎麼算得上權威。
舉學者是因為人家起碼在這各問題上,有過比較深入的思考過。
: 我想如果要指控中時斷句重組,舉證應該是你
: 況且你所舉跟陳謝言論內容也是風馬牛不相關....
: 只是你的臆測....
至於舉民意,則有點Orz了
民意當然很重要,
但你的話又真的是代表民意嗎?又是陳謝的真意了嗎?
還是你在講鬼故事。
報章雜誌的報導真實性很低,
原則上是沒有證據能力的,
現在是你拿報紙報導當證據,
理當由你證明該報導的證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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