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jen (D.J.)
看板NTHU_LST_94
標題[轉錄] 律師陪同到場 警方偵訊別怕!
時間Tue Sep 11 15:31:33 2007
律師陪同到場 警方偵訊別怕!
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7/09/11 07:10 記者: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犯罪嫌疑人第一次的檢警偵訊筆錄常引發爭議,法律扶助基金會決定試辦「律師陪同到場
」專案,讓涉案者在警方首次偵訊時即有律師協助。
法扶會定本月十七起試辦一年,初期以強制辯護案件的嫌疑人及智能障礙者為扶助對象。
法扶會董事長古登美表示,目前除了南投、台東、金門、馬祖、澎湖等地,因律師不足暫
不實施外,全台其他各地都將開始試辦;「律師陪同到場」的範圍包括:警局第一次偵訊
、檢察官複訊、聲押辯護等,但調查局所偵辦案件暫不包括在內。
該會已與司法院、法務部、警政署、人權團體代表達成共識,認為可保障人民的訴訟權益
,確保檢警偵查程序符合法律規定,避免訴訟、社會資源的浪費。警政署今天將邀各縣市
警局研討配套措施。
今年三月發生國道襲警殺人案,警方逮捕嫌犯陳榮吉,首次偵訊時因律師陪同在場,才發
現丟槍的警員指認有問題,案發當時陳榮吉的手機基地台發射台並不在現場,同時被劫車
的車主也表示搶車的不是陳榮吉,證實警方擺烏龍,還陳清白。
法扶會指出,這個案例凸顯出嫌疑犯第一次被警方偵訊時,律師陪同到場的重要性。
法扶會表示,律師陪同到場,當警方偵訊嫌疑犯時,有威脅或誘導式訊問,律師可當場提
出異議;警方如以假設語氣訊問,律師可以制止,要嫌疑犯不必回答問題。律師也可以提
醒嫌疑犯有緘默權,甚至可以請求警方調查對嫌疑犯有利的證據。
法扶會秘書長郭吉仁表示,扶助對象限於強制辯護案件(最輕本刑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案
件)的犯罪嫌疑人,且無資力者,以及智能障礙的嫌犯,法扶會不收任何費用,有需要者
可以打電話向法扶會(02)66328282申請,律師一旦接到法扶會的通知,必須在四十五分
鐘內趕到現場。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910/2/kaz7.html
--
這暴露了一個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墮落
這個世界賴以立足的基本點,是回歸不存在
因為在這個世界裡,一切都預先被原諒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許了
----米蘭 昆德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206.75
1F:推 midstrong:警察會怕... 09/11 15:50
2F:推 nengneng:天大地大台科大 你怕我怕警察不怕 09/12 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