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jen (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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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律师陪同到场 警方侦讯别怕!
时间Tue Sep 11 15:31:33 2007
律师陪同到场 警方侦讯别怕!
联合新闻网 更新日期:2007/09/11 07:10 记者:记者苏位荣/台北报导
犯罪嫌疑人第一次的检警侦讯笔录常引发争议,法律扶助基金会决定试办「律师陪同到场
」专案,让涉案者在警方首次侦讯时即有律师协助。
法扶会定本月十七起试办一年,初期以强制辩护案件的嫌疑人及智能障碍者为扶助对象。
法扶会董事长古登美表示,目前除了南投、台东、金门、马祖、澎湖等地,因律师不足暂
不实施外,全台其他各地都将开始试办;「律师陪同到场」的范围包括:警局第一次侦讯
、检察官复讯、声押辩护等,但调查局所侦办案件暂不包括在内。
该会已与司法院、法务部、警政署、人权团体代表达成共识,认为可保障人民的诉讼权益
,确保检警侦查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避免诉讼、社会资源的浪费。警政署今天将邀各县市
警局研讨配套措施。
今年三月发生国道袭警杀人案,警方逮捕嫌犯陈荣吉,首次侦讯时因律师陪同在场,才发
现丢枪的警员指认有问题,案发当时陈荣吉的手机基地台发射台并不在现场,同时被劫车
的车主也表示抢车的不是陈荣吉,证实警方摆乌龙,还陈清白。
法扶会指出,这个案例凸显出嫌疑犯第一次被警方侦讯时,律师陪同到场的重要性。
法扶会表示,律师陪同到场,当警方侦讯嫌疑犯时,有威胁或诱导式讯问,律师可当场提
出异议;警方如以假设语气讯问,律师可以制止,要嫌疑犯不必回答问题。律师也可以提
醒嫌疑犯有缄默权,甚至可以请求警方调查对嫌疑犯有利的证据。
法扶会秘书长郭吉仁表示,扶助对象限於强制辩护案件(最轻本刑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案
件)的犯罪嫌疑人,且无资力者,以及智能障碍的嫌犯,法扶会不收任何费用,有需要者
可以打电话向法扶会(02)66328282申请,律师一旦接到法扶会的通知,必须在四十五分
钟内赶到现场。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910/2/kaz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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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暴露了一个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堕落
这个世界赖以立足的基本点,是回归不存在
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米兰 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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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idstrong:警察会怕... 09/11 15:50
2F:推 nengneng:天大地大台科大 你怕我怕警察不怕 09/12 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