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utoty (莫忘初衷)
看板NTHU_LST_94
標題關於「特別決議」的整理~~
時間Tue Jan 16 02:41:53 2007
我一邊看漫畫一邊整理~~哈哈!!
看看有沒有值得參考的地方,有錯幫我補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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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公司轉投資的限制):
為他公司有限責任股東,
經股東會特別決議,投資總額得超過本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
§156(股份與資本):
公司設立後,
經董事會特別決議,得發行新股作為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價。
§159(特別股之變更與其股東會):
己發行特別股的公司,
經股東會特別決議,才能變更章程而損害特別股股東之權利。
§167-1(公司收買股份):
經董事會特別決議,公司得收買自己股份。
§167-2(員工認股權憑證):
經董事會特別決議,公司得與員工簽訂認股權契約。
§185(營業政策重大變更):
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得 一、締結、變更或終止…契約;二、讓與…;三、受讓…。
§199(董事解任):
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得解任董事。
§208(董事長、常務董事):
未設常務董事之董事會,
經董事會特別決議,得互選一人為董事長。
§209(不競業義務):
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得許可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240(以發行新股分派股息及紅利):
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得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不滿一
股之金額,以現金分派之。
§246(公司債之募集):
經董事會特別決議,得募集公司債。
§266(發行新股之決議):
經董事會特別決議,公司得發行新股。
§277(變更章程):
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得變更章程。
§282(重整聲請):
經董事會特別決議,公司得聲請重整。
§316(解散、合併或分割之決議及通告):
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公司得解散、合併或分割。
§316-2(簡易合併):
經控制公司及從屬公司之
董事會特別決議,控制公司得與其從屬公司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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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4.224.103
1F:推 sando:謝謝學長Q.Q 01/16 02:50
2F:推 NooNoo:還有248 268 315 318 須經股東會特別決議... 01/16 02:54
3F:推 Huu:有必要這樣打擊我的信心嗎?我連基本的東西都不會了(泣) 01/16 02:55
4F:推 NooNoo:然後199-1有爭議 01/16 02:58
5F:→ NooNoo:未免太多...= = 01/16 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