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nyang (自我超越)
看板NTHU_LST_94
標題[公告] 劣文判定標準
時間Thu Mar 30 16:11:45 2006
由於有同學反應希望能過濾一下文章
所以往後會將不符合下列規定的文章刪除
1. 違反著作權法等法律的文章
2. 讓同學有反感,超過5個人以上反應的文章
(此類文章通常為性、暴力等相關文章,但不一定)
3. 性質類似的新聞或其他文章 (請po在同篇)
4. 一行文 (請用推文)
劣文會暫時放入中的劣文資料夾中
公告一週後便會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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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4.213.97
※ 編輯: jinyang 來自: 140.114.213.97 (03/30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