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nyang (自我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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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 判李登輝賠錢 女法官:同事問哪來勇氣
時間Thu Nov 17 18:15:59 2005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3012885.shtml
判李登輝賠錢 女法官:同事問哪來勇氣
記者陳永富/專訪
「判決李登輝應賠償宋楚瑜名譽損失精神慰撫金1000萬元,我是就事論事,全秉平常心,
事前沒任何壓力;反而是判決後同事訝異的問我:『妳怎麼有這麼大的勇氣!』」
郭美杏法官昨天的判決,創下卸任元首官司敗訴首例,及國內妨害名譽案賠償天價, 不
僅震撼台北地院,她父親,公懲會委員郭仁和,更是今早看到報載才知道,大吃一驚。曾
任花蓮、士林地院院長的郭仁和說,住在家對面的女兒郭美杏與同為法官的女婿朱漢寶,
每天晚上帶就讀幼稚園的孫女兒「回娘家」吃晚餐,一家老小同桌吃飯聊天,但女兒壓根
兒沒提到竟然在審理李登輝被求償案。
現年36歲的郭美杏,是台大法律系、法研所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33期結業。郭美杏說,
她與父親在家的確從不談公事及審判事務。不過也因從小受父親耳濡目染,雖然李登輝是
前總統、宋楚瑜是親民黨主席,都是大人物,但她不受任何影響,倒是宣判後,外界的反
應出乎她意料。
被問到判賠1000萬元的論據標準,郭美杏說,她是審酌李登輝隱指宋楚瑜不顧群眾,跑去
「打麻將」的言論對宋的傷害程度,及衡量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認為判賠
1000 萬元較為合理適當。
她也透露,曾參酌李敖指張俊宏是「縮頭烏龜」,被判賠300萬元的法官審酌理由,及相
關政治人物訴訟判決論據,始判李登輝應賠1000萬元,並非全無理由的將宋楚瑜求償2000
萬元一刀砍半,准賠1000萬元。
郭美杏也特別仔細勘驗李登輝以「政治人物的責任與擔當」為題的VCD證據,認為李登輝
影射宋楚瑜在總統敗選後發動群眾集會,「自己卻去打麻將」,從台下聽眾哄笑鼓掌的互
動,雖未指名道姓,但一般人均可意會李登輝所指為宋楚瑜,加上媒體爭相報導,確對身
為親民黨主席的宋楚瑜造成鉅大傷害,所以判決李登輝侵害宋名譽,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在判決書中,郭美杏明白指述「李登輝身為卸任元首,其一言一行動見觀瞻,受眾人之矚
目,卻在未經求證情形下,在演講至『政治人物的責任與擔當』時,影射原告珥珥 」雖
未直接評價李登輝言行,但對時下政界信口開河、抹黑栽贓的歪風,應有省思作用。
【2005/11/17 聯合晚報】
聯合晚報社論
判決得體,但賠償過高
台灣的政治言論,的確惡質氾濫到恐怖地步,實在亟需整頓改善。政治人物罵來罵去,爆
料來爆料去,誰都搞不清楚什麼是真、什麼是假;電視名嘴侃侃而談,談一大堆自以為是
的「內幕」;甚至還有來路不明的「非常光碟」也來插花,連馬英九跟胡志強是同性戀者
的謠言都編得出來!
在這樣的環境下,我們欣慰的看到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對李登輝妨害宋楚瑜名譽一案,做出
侵權成立的判決。「元首級」人物,在公開演講場合,即使不直接指名,都不能拿沒有事
實根據的話來攻擊別人,這判決顯然有這樣清楚的警告效用。
不過,判決要求李登輝除了登報道歉之外,還須賠償一千萬的「精神撫慰金」,卻大有商
榷餘地。
第一個值得商榷的是,一千萬「天價」顯然不符合「比例原則」。我們每天打開電視,都
可以看到政治人物,用最惡毒的話,最誇張的風格,不指名地影射批評對手、敵人,而且
幾乎毫無例外,如果人家有所反應,罵人的還要擺出一副賣乖的模樣,說:「你幹嘛急著
對號入座?」
如果李登輝那番話,應該付一千萬,那我們只要守著電視,隨便都可以找到該罰兩千萬、
五千萬,甚至一億的惡毒言論了!
更重要,值得我們深思的是,如此賠償的判決,對整體政治、社會環境會產生怎樣的效應
?乍看下,重判前元首要為言論付出一千萬,應該可以使政治人物收斂,不敢任意胡說;
不過換個角度看,這樁案例勢必也將使得司法訴訟,更進一步被牽扯進政治鬥爭中,成為
政治鬥爭的現成手段。
美國司法機構長年來累積的判例,表現出的基本態度是:盡量不涉入政治人物彼此間的言
論風波。理由一:雙方都是公眾人物,都在公共空間發言,其發言內容之評判,應該留交
給監督公共言論空間的民間機制,最後訴諸公評,不宜由司法擔任仲裁者。理由二:法院
必須盡量避免讓自己涉入政治權力的紛爭中,不當仲裁者,也就杜絕了被政治權力利用的
可能。
我們可以想像:多少政治人物現正摩拳擦掌,準備要到法院提出新的妨害名譽官司!反正
告輸了沒損失,告贏了就能夠重創仇敵,何樂不為?這樣一來,政治惡鬥非但不會稍歇,
反而被鼓勵燒向法院,法院將窮於應付,社會將更是永無寧日了!
【2005/11/17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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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ejen:嗯,還是你貼的case比較有深度... ^^ 11/17 18:25
2F:推 jinyang:幹麻這樣說...全班可是只有你有能力把老師電的死死的呢.. 11/17 18:31
3F:推 jinyang:找不到判決書,似乎還沒有放上網路... 11/17 18:32
4F:推 dejen:沒有沒有....這一定要否認.... 11/17 18:36
5F:→ dejen:我哪裡有本事電老師....是跟老師求教.....別害我ㄚ....orz 11/17 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