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ngHash (深藏blue)
看板NSwitch
標題Re: [心得] 第一次購買任天堂產品就變任黑
時間Wed Apr 25 10:45:33 2018
本人在零售業打滾10年以上,實體和電商都做過,處理過各種退換貨,小小分享一下...
※ 引述《grayyoung (灰狼)》之銘言:
: 簡單幾件事情
: 1. 實體不適用7天無條件退貨
正確
但在實體店面,若"新品"有瑕疵的情形下可要求"退貨"或"換貨"
何謂新品,消保法沒有相關規範,所以本人建議
在實體店面購買商品一定要結帳當下拆開測試,有問題就當場要求"換新品"!
如果商品不能或不適合在現場測試呢?
本人建議當天回家後要馬上測試,最慢不要拖過隔天
測完有問題馬上把商品連同發票、信用卡、簽單、贈品全部帶回店家要求換新品
這還有另外一個外題,若因外觀瑕疵,會有下面二種情形
1.買家開封前全程錄影,以證明是商品在未使用的情形下就有外觀瑕疵
2.買家未錄影,開封後發現瑕疵要立馬拍照存證
但因此證據無法證明為非買家因素,所以要看店家良心了
那為什麼要帶著發票、信用卡、簽單及贈品呢?
因為在不能換新品的情況下,而買家不想走維修流程或換購其他商品
買家就有權利要求因"新品瑕疵"而辦理退貨
辦理退貨自然就需要發票、信用卡、簽單及贈品囉
在新品瑕疵前提下,若店家堅持不給退換貨,請直接找消保官(消基會沒用)
: 2. 實體買了店家可以說乾我屁事,所有問題推給代理
: 3. 很重要:若要實體買,先詢問店員,
: 我等下現場拆開檢查,若有問題可以直接換新嗎,
: 這一定要問一下,不要賭人品。
2、3點同第1點處理流程
: 4. 建議在知名網站網購比較安心,還無條件退換...
網路購物並非"無條件退換"(APPLE或部份電商有註明無條件退換的除外)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170001
消保法第19條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
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注意何謂「有合理例外情事者」?
這涉及到民法第259條,我們來看看條文是什麼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259
第 259 條
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回復原狀之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
定外,依左列之規定:
一、由他方所受領之給付物,應返還之。
二、受領之給付為金錢者,應附加自受領時起之利息償還之。
三、受領之給付為勞務或為物之使用者,應照受領時之價額,以金錢償還
之。
四、受領之給付物生有孳息者,應返還之。
五、就返還之物,已支出必要或有益之費用,得於他方受返還時所得利益
之限度內,請求其返還。
六、應返還之物有毀損、滅失或因其他事由,致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
額。
上述第六點,也就是說,若商品在已拆封使用的情形下
店家是有資格要求買方償還其中不能返還者之價額
這可能包含了運費、包材費、人工費...等各種名目費用(在合理的前提下)
這也是為什麼現在越來越多網路購物不斷在提醒消費者
鑑賞期≠試用期
拆開用過了,店家是有權力不執行無條件退貨的哦!
但還是有例外的情形啦!就是拆封後回到本文第一點說的「新品瑕疵」
像我的Switch也是在PChome買的
收到後還是要馬上測試功能是否正常、有無外觀瑕疵
只要能證明是商品本身問題、非買家因素,還是能爭取到退換貨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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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NSwitch/M.1524624336.A.5EA.html
1F:推 hanshin33: 結果代管那咖解水桶了,大家都敢回這篇了,一連三篇XD 04/25 10:47
2F:推 mochidawn: 找消保官就對了 上網做消保申訴很快很方便 04/25 10:52
3F:推 hipposman: 如前推文所提 收這些是於法有據 被收再來跳的一堆人鬼 04/25 10:54
4F:→ hipposman: 打牆 本來就是有但書都不看 04/25 10:54
5F:→ hipposman: 不過亂收不合比例原則申訴就對了 04/25 10:56
6F:→ Zero5566: 結論:網拍省事 04/25 11:22
7F:推 hipposman: 應該說找大間通路電商 個人賣家還是pass好 04/25 11:23
8F:推 lpdpCossette: 反正店家了不起也只是幫你送代理商 又ggyy 04/25 11:28
9F:→ lpdpCossette: 自己送也沒比跑店家麻煩到哪去 04/25 11:29
10F:推 applewarm: 推。 可惜很多問題不是能馬上看出來的 04/25 11:54
開箱測外觀、基本功能,是為了確保商品是在全新正常的狀態下販售給顧客
商品使用後(無論時間)所產生的問題,只能依各品牌廠商判斷和願意服務到什麼程度了
11F:推 Asbtt: 網拍真的省事! 04/25 13:26
12F:推 SPDY: 我是自從分別在網路購物中心和實體通訊行買手機買過機王... 04/25 15:33
13F:→ SPDY: 前者附上影片證據就退貨完畢 後者呃... 變得傾向貴一點也OK 04/25 15:33
14F:→ SPDY: 盡量找能給正當保固 和新品不良能退換的網購了 比較省事... 04/25 15:33
15F:推 aacj2642: 通訊行都很麻煩…都要走檢測換新要7天 04/25 21:13
16F:→ blue155305: 權利 04/25 23:41
「權利(right)」是指法律所賦予人民的私權
「權力(power)」則是一種政治上之力量,是由國家所享有,用以確保人民之「權利」。
套用到賣方和買方來說
賣方握有權力
買方享有權利
請問這位藍先生有什麼問題?
※ 編輯: ChangHash (114.35.218.53), 04/26/2018 10:3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