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sherman (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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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1.5代」健保 監督團體:無法解決投機納保問題
時間Mon Feb 16 21:06:53 2009
「1.5代」健保 監督團體:無法解決投機納保問題
央廣 更新日期:"2009/02/16 18:45" 林朝億
針對所謂的「1.5代」健保修正案僅將個人一般薪資所得以外的津貼納入計費,而不
採取「2代」健保規劃的以家戶總所得計算,民間監督健保聯盟16日召開記者會批評
,這樣的作法不僅無法解決投機納保的問題,同時也會讓雇主、受薪階級可以透過
低報薪資、高報津貼方式逃漏健保費用。
現行的全民健保費用計算公式是以:
投保金額×保險費率(4.55%)×負擔比率×(本人+眷屬人數)來計算。
而其中的投保金額,如果是一般的受薪階級,則是以每月薪資作為投保級數的依據。
不過,個人薪資總所得跟個人實際所得通常會有一段差距,因此,衛生署16日將所謂
「1.5代」健保修正案送到健保監理委員會討論,未來將採「個人年總所得」為計算
標準。也就是未來國人除了需依薪資所得按月扣繳健保費之外,非薪資所得年收入
超過18萬元以上、1千萬以內,
每年需要根據多出來的錢乘以1.8%,再多繳一筆健保
費。
不過這樣的計算方式,民間健保監督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批評,只是用最簡單的方式來
增加財源罷了。而且
由於第一階段是以 4.55%的保險費率計算保費,第二階段是以1.8%
計算非薪資所得保費,加上保費是由雇主及受薪階級一起負擔,因此提供了雇主、員
工低報薪資所得、高報津貼的共同誘因。滕西華說:『他會利用不同的職業類別去投
機納保來降低第一階段的保險費,也就是他會用比較少的錢去投保;其他用多出來的
錢去繳比較低的費率,去繳普通保險費』。
另外,不採「2代」健保的「家戶總所得」而採「1.5代」的「個人年總所得」,也提
供眷口依附的投機納保誘因。滕西華說:『如果以郭台銘為例,曾馨瑩跟他們的小孩
要附在她下面投保,要遠比附在郭台銘下面投保有利』。
因此,民間監督聯盟主張,健保改革需採「家戶總所得」制度,須從財務透明、資訊
公開與支付制度改革著手一併進行修法;僅修正保費條款,只有解決健保財務收入問
題,並未解決醫療給付與品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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