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lcas (神火)
看板NSYSU
標題[閒聊] 剛剛翠亨道似乎發生嚴重車禍
時間Sat Nov 17 18:46:09 2012
剛剛聽到一個類似雷田的聲音,在A 棟前面的翠亨道。
看到一台腳踏車跟一台機車,可能是相撞了...
現在救護車在樓下,外面下著雨。
各位同學,天雨路滑,天色昏暗,大家騎車還是要放慢速度,小心一點。
再快也快不了幾分鐘,可能常常有人有類似的經驗:
超車超爽爽,結果到最後跟剛剛超過去那台車停在同一個紅綠燈前....
騎車小心,不要貪快,不要一不小心晚七天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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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念,就是從記憶深處傳來的熟悉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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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77.101
1F:推 nsysukober:今天下午好像也有車禍的樣子@@! 11/17 19:00
2F:推 erniekuo:從翠亨到武嶺那條中間有路燈好像壞了 11/17 19:03
3F:→ bulcas:>剛剛警察也有來的樣子 @@ 11/17 19:03
4F:→ erniekuo:剛剛騎回家 那一小段我心驚驚 11/17 19:03
5F:推 nsysukober:應該是A棟到F棟那邊吧? 超暗.... 11/17 19:04
6F:→ zigorz:翠亨道不是禁騎機車,那這樣肇事責任應全在騎機車的人吧 11/17 19:08
7F:→ zigorz:希望人都平安無事 11/17 19:08
8F:噓 tony77998:翠亨也禁騎自行車啊 在說啥? 11/17 19:50
9F:→ s86100:通常大車撞小車怎樣大車都比較吃虧 11/17 20:26
10F:→ s86100:就賠償部分而言 11/17 20:26
11F:噓 repear:樓上是從哪裡聽到這種沒根據的講法的? 11/17 20:43
12F:→ SunnySideUp:我今天從後門進學校,因為下雨想趕快回去洗澡,結果在 11/17 21:41
13F:→ SunnySideUp:我前面一台機車(穿著雨衣...不知是誰),警衛看到他就 11/17 21:41
14F:→ SunnySideUp:打個招呼然後開柵門。 11/17 21:42
15F:推 gregyu02:希望雙方都沒事 也希望這個事件可以給車神們警惕警惕 11/17 21:49
16F:→ tony77998:去年F棟前面撞死人也沒警惕到的感覺 11/17 23:39
17F:推 riseball:都馬是要經歷過才知道恐怖 車神都馬只是聽聽 11/17 23:50
18F:→ riseball:想說自己不會那麼雖 而且都是危險自己安全別人 安啦 11/17 23:50
19F:→ Iversonchi:很多人晚上都騎翠亨道 有的還不開大燈騎超快的..很危險 11/18 01:36
20F:推 Flutterrage:下雨天的水溝蓋根本是凶器 11/18 02:17
21F:推 armkira:大車撞小車大車吃虧 有這種道理的話 腳踏車都逆向去給人撞 11/18 12:41
22F:→ armkira:就夠了阿 11/18 12:41
這我不得不出來說幾句話
大車跟小車相撞,大車吃虧,這邏輯上是有問題的。
但是你不能否認現實實務的判例上、經驗上,大車的確都比小車吃虧阿...
兩車相撞,大車負責的道義責任、賠償責任、幾乎都比小車多...太多例子了。
至於樓上那個腳踏車逆向去讓大車撞...老實說這根本是為反對而反對。
※ 編輯: bulcas 來自: 140.117.177.101 (11/18 12:53)
23F:推 ken638:因為台灣法律是情理法,於情 不管人家是否違規 被你撞死了 11/18 13:59
24F:→ ken638:台灣人的道德觀就會覺得 你應該要賠償 縱使你是安全駕駛 11/18 14:00
25F:推 galilei503:那是價值觀,之前有一個案例,老婆婆安全島過馬路 11/18 20:15
26F:→ galilei503:被一個女學生騎機車撞到,因為女學生也沒超速什麼的 11/18 20:16
27F:→ galilei503:最後判老婦家還要賠錢修對方機車 11/18 20:17
28F:→ galilei503:補充一下,那個老婦被撞死了 11/18 20:18
29F:→ galilei503:台灣通常會有死者為大的觀念,當時判決也造成滿多議論 11/18 20:19
30F:推 galilei503:我記憶錯亂了= = 應該是這個新聞 11/18 20:25
32F:推 xdbutterfly:才沒有什麼情理法= = 民法上只看你的責任跟過失= = 11/19 17:09
33F:推 icesam0628:大家都沒注意到用詞 大車"撞"小車 11/22 23:24
34F:→ icesam0628:說真的 就是大車的錯 這是初判表的基本邏輯 11/22 23:24
35F:→ icesam0628:除非被撞的那方嚴重違規 EX:闖紅燈 逆向 等等 11/22 23:25
36F:→ icesam0628:民事賠償的部分沒有全賠這種是 一定是依照過失比例 11/22 23:25
37F:→ icesam0628:7:3 或6:4 很少情況是5:5 11/22 23:26
38F:→ icesam0628:如果今天是小車"撞"大車的話 就是小車的錯 11/22 23:26
39F:→ icesam0628: ^事(上很多行) 11/22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