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ang123 (未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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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心得] 評論校方於聯合報對收取網路使用費之言論
時間Wed Feb 16 20:15:12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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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屏東商業學院校方於100年2月12日聯合報公開且強硬表示「網路使用費」之認定
為「列入註冊之必要條件」、「全體學生均應繳交」,明顯違反98學年度經費稽核委員
會稽核報告以及屏商技校方自己於99年11月12日已公開承諾,對「網路使用費」
應採取「使用者付費且非註冊程序之必要條件」之收取原則。
再者,屏商技校方100年1月18日施行「電腦即網路使用費收費要點」,
該要點即闡明依循教育部台(87)電字第87019503號書函以及教育部台(97)電字
第0970167294C號令「專科以上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所明定之
「使用者付費」、「非註冊必要條件」兩大原則徵收收取,
但事實卻是屏商技校方99學年度第2學期係將「網路使用費」列入註冊必要條件
,強迫全體學生集體繳納。
屏商技100年2月12日於聯合報公開強硬表示
「屏商技教務長吳聰義表示,網路使用費的『使用者付費』,
校方認定『每名學生或多、或少都一定使用』,每名學生都該繳,
且召開學生事務會議學生代表提出「有些人上學期沒繳,不公平」
,校方為求公平,因此這學期一併繳交」,即屏商技校方在違反教育部明文規定下
,肆意以「齊頭式假公平」擅自認定「網路使用費」之「使用者付費」
原則係指全體學生必須註冊單集體繳納。
倘若校方公開論述屬實!?於此,希望教育部協助校方提出「網路使用費」
每名學生或多或少都一定會使用之實際佐證,以檢視該費用收費方式之合
理性;若教育部認同屏商技校方所言亦期盼教育部協助校方於校務會議中,
提出網路使用費納入學生共通繳納之項目中要求,
亦指提請教育部調漲屏商技「學雜費」收費金額,以供教育部審核
「網路使用費每名學生或多、或少都一定會使用到,每名學生都該繳」之正當性,
並讓大眾瞭解「網路使用費」之「使用者付費」、「非註冊必要條件」
兩大原則之可行性!?
再者,屏商技校方更瞞恨無理地於100年2月12日向聯合報公開強硬表示
「屏商技98年經費稽核委員會稽核報告(向校務會議報告)曾建議校方,
採用使用者付費原則收網路及設備使用費,不在註冊程序向在校生收取這筆費用
。教務長吳聰義說,稽核報告指出後,學校在99學年上學期改變做法,
學雜費與網路使用費分開,引來部分學生抱怨『這樣多繳10元手續費』、
『很麻煩』」,更可見屏商技校方絲毫不具行政人員該有專業素質加以
思考判斷學生建言,公開大膽違反教育部臺(87)電字第87019503號書函
對「網路使用費」應採「使用者付費」原則之認定,強制將網路使用費與學
雜費應共同列於99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繳費單中。
倘若校方此「搪塞」言論強制成立,
且教育部認定「網路使用費」列為「註冊必要條件」?!
於此陳述學生,希望教育部協助學校將教育部法規認定屬性係指代辦費
、使用費之「學生會會費」列入註冊必要條件,
以顯示校方向學生徵收「網路使用費」、「學生會會費」
等「使用費」或「代辦費」應不依循「使用者付費」、「非註冊必要條件」
之共通合理性?!
屏商技校方處理違法徵收「網路使用費」,總是以「拖字訣」消極迂迴處理,
亦可由屏商技100年1月18日施行「電腦即網路使用費收費要點」
與99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繳費單中,看出校方於「教育部面前做一套、
實際收費又做另一套」,以達到100年2月20日註冊完成期限前,
全體學生強制繳納徵收之違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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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205.145
※ 編輯: huang123 來自: 112.104.205.145 (02/16 20:52)
1F:噓 poncc:廢文 不噓嗎 02/17 17:40
2F:噓 mission0208:不噓很難受 02/18 00:53
3F:推 odmkw333:為什麼事實可以被虛?? 可能會使用所以每人都繳? 02/18 16:37
4F:→ odmkw333:進去7-11先付錢 反正你可能會買.. 02/18 16:38
5F:→ odmkw333:屏商就是因為這樣 學校才不進步 因為都覺得300沒差拉 02/18 16:38
6F:→ odmkw333:所以一堆都在說 幹嘛為了300怎樣怎樣的 教育出問題了 02/18 16:39
7F:→ odmkw333:300收的合理當然收 也很支持收 但不清不白也支持? 放屁 02/18 16:40
8F:→ opoepev:開始亂舉例了… 02/18 16:50
9F:→ huang123:若如O大所言,亂舉例?!也請拿出校方目前收費合法的證據!! 02/18 17:12
10F:→ opoepev:我是說 333亂舉例… 是要叫我拿出證據來嗎@@? 02/18 17:18
11F:→ huang123:那請問O大,你覺得校方現在收的網路使用費合法嗎?佐證呢? 02/18 17:19
12F:→ opoepev:我認為合理,因為一學期內在非上課時間一定會用到,如果真 02/18 17:21
13F:→ opoepev:要使用者付費,是不是就要有投幣機了!?這樣作業上會更方便 02/18 17:21
14F:→ opoepev:嗎?其實這是為了方便作業而做的~以前我也這樣直接繳過四 02/18 17:22
15F:→ opoepev:年,但今天你的疑問點只是在本來不繳,又突然要繳,然後就 02/18 17:22
16F:→ opoepev:一直沿伸了~或許這學期本來還是會分開列,但經由您的努力 02/18 17:23
17F:→ opoepev:下,現在以公平原則來處理,所以大家都要直接繳,已經回到 02/18 17:23
18F:→ opoepev:和以前一樣的繳費方式,就沒有誰繳不繳的問題了。 02/18 17:24
19F:→ huang123:依規定網路使用費得依1.使用者付費2.非註冊必要條件 02/18 17:26
20F:→ huang123:3.公開收支明細 ,這三點收費規則,校方明顯違規!你說的 02/18 17:27
21F:→ huang123:公平原則,在我看來只是「齊頭式的假公平」罷了!!!! 02/18 17:27
22F:→ huang123:你認為合理,也請你拿出適當的法規來佐證,而非一昧認為 02/18 17:31
23F:→ huang123:你大學四年有繳,這筆費用繳納方是從頭到尾都應該怎樣!! 02/18 17:31
24F:→ opoepev:適當的法規佐證~抱歉我沒有這麼多時間去查法規法條!如果有 02/18 17:36
25F:→ opoepev:的規定是在我畢業後才下令的~那當時的法規也沒有用了!如果 02/18 17:36
26F:→ opoepev:你有興趣的話~可以幫我查查相關的法令嗎?我是93級資科的~ 02/18 17:42
27F:→ opoepev:所以應該查民國93年~97年之間有沒有相關法條吧~再麻煩你了 02/18 17:42
28F:→ opoepev:我能提出的大概只有當年的註冊單吧~也是一樣!有列出該項目 02/18 17:43
29F:→ opoepev:只是和註冊單在一起就是了!! 02/18 17:43
30F:→ huang123:依現行法規校方明顯違法,O大所言「沒時間查法規」,這點 02/18 17:46
31F:→ huang123:真讓我想不透,那您先前對網路使用費的評論,又有何依據? 02/18 17:47
32F:→ huang123:如果沒有,請不要一昧認定校方目前收費是合理合法的,好嗎? 02/18 17:48
33F:→ opoepev:我以我在屏商唸過四年書、當過工讀生、管理過設備的依據~ 02/18 17:50
34F:→ opoepev:我沒時間查法規是因為我人在上班,不可能細看那些條文 02/18 17:50
35F:→ opoepev:如果該收費不合理!?在你之前的同學怎麼沒人發現!?我也沒發 02/18 17:51
36F:→ opoepev:現!一切只是因為校方的反覆讓你深入去查這件事而已!另外你 02/18 17:52
37F:→ opoepev:在這和我討論的再激烈也沒有用~你應該是要和學校的人員討 02/18 17:52
38F:→ opoepev:論的如此激烈才對!建議:如果要搞就搞大,這樣子搞,要大 02/18 17:52
39F:→ opoepev:不大要小不小的,只是浪費時間,花了這麼多精神力氣最後還 02/18 17:53
40F:→ opoepev:是一頭空沒有任何結論的話…不如好好把書唸好,順利畢業找 02/18 17:53
41F:→ opoepev:個好工作還比較實在。反正你現在也不能不繳註冊費不是嗎? 02/18 17:54
42F:→ huang123:無論在學或工作,都應該隨時注意自身權益是否被剝奪! 02/18 18:18
43F:→ opoepev:注意大重點就好… 02/18 18:19
44F:→ huang123:O大若認定在此討論無意義,又為何浪費時間,在此長篇大論呢 02/18 18:20
45F:→ opoepev:我的無意義是…在這討論都不是官方正式答案!對你而言是無 02/18 18:34
46F:→ opoepev:意義的~對我而言沒有影響,我只是說我的心得,聽不聽都可~ 02/18 18:34
47F:推 SkyGroup5566:next:我講的好累 你們不累嗎? 02/18 20:06
48F:推 odmkw333:好像讀過4年書、當過工讀生 比較厲害一點 ... 02/21 16:11
49F:→ odmkw333:沒去搞清楚 就只會依照"之前" 現在問題攤開又說不知道 02/21 16:12
50F:→ odmkw333:連為什麼分開都不知道 還來評論 這...上班時間還那麼多 02/21 16:13
51F:→ odmkw333:一學期內非上課一定用的到?? 請問你是就哪點來看呢?? 02/21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