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acemiao (喵嗚~)
看板NHRI_NTHU
標題[情報] 抵免學分注意事項
時間Mon Aug 22 15:36:17 2011
新生如果在大學/碩班
修過超過畢業學分所需的科目
可以在校務資訊系統新生報到→抵免學分的地方提出申請
請參照學校規定事項:
碩博士班學生在進入輸入畫面前請詳細閱讀下列事項:
1.請留聯絡電話,方便有相關問題時聯絡。
2.請輸入欲抵免之科目、學分,輸入完畢後印出『抵免學分申請表』,持申請表及歷年成
績單正本一份並經原就讀學校註冊組確認該欲抵免科目未用於畢業學分(學分證明僅請附
影本免送系所確認)後送至本校將就讀之系所簽註同意抵免與否,系所核准抵免科目請在
成績單上以螢光筆標出,並將成績單及申請表於
註冊日起一週內送回註冊組辦理,逾期恕
不再受理。
3.學則有關規定:
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得申請抵免學分:
(1)重新申請入學之新生
(2)先修讀學分後考取修讀學位
(3)修讀學、碩士學位期間,修習碩、博士班課程成績七十分以上,其學分未列入畢業
最低學分數內,而持有證明者。
※其它抵免學分的相關規定請參照「國立清華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4.可抵免之學分總分數,以應修畢業學分數三分之二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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