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acemiao (喵呜~)
看板NHRI_NTHU
标题[情报] 抵免学分注意事项
时间Mon Aug 22 15:36:17 2011
新生如果在大学/硕班
修过超过毕业学分所需的科目
可以在校务资讯系统新生报到→抵免学分的地方提出申请
请参照学校规定事项:
硕博士班学生在进入输入画面前请详细阅读下列事项:
1.请留联络电话,方便有相关问题时联络。
2.请输入欲抵免之科目、学分,输入完毕後印出『抵免学分申请表』,持申请表及历年成
绩单正本一份并经原就读学校注册组确认该欲抵免科目未用於毕业学分(学分证明仅请附
影本免送系所确认)後送至本校将就读之系所签注同意抵免与否,系所核准抵免科目请在
成绩单上以萤光笔标出,并将成绩单及申请表於
注册日起一周内送回注册组办理,逾期恕
不再受理。
3.学则有关规定:
合於下列规定之一者得申请抵免学分:
(1)重新申请入学之新生
(2)先修读学分後考取修读学位
(3)修读学、硕士学位期间,修习硕、博士班课程成绩七十分以上,其学分未列入毕业
最低学分数内,而持有证明者。
※其它抵免学分的相关规定请参照「国立清华大学学生抵免学分办法」。
4.可抵免之学分总分数,以应修毕业学分数三分之二为限。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1.177.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