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wan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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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國防部辦「陸一特」座談 回顧時代背景與法源
時間Sun Feb 13 09:55:59 2011
http://163.29.207.53/MNANew/Internet/NewsDetail.aspx?GUID=57757
(軍聞社記者蔡宗恆臺北十一日電)國防部今天在
國防大學復興崗校區舉辦「回顧國
軍實施陸軍第一特種兵臨時召集背景與法律依據座談會」,透過專家學者探討,集思廣益
,讓「陸軍第一特種兵」議題在情感面、法律面及社會公平、正義面上,都能確保其權益
與貢獻,並釐清相關爭議,進而達成共識,作為國防部日後施政參考。
座談會上午由國防部常務次長林於豹中將主持,邀集
行政院、內政部、臺北醫學大
學、淡江大學及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等政府、學校及民間單位專家學者參與,從「衝擊兵役
法規穩定、各年次影響不同無法公平衡量、兵科艱苦程度不同、加重國家全民負擔、援引
比照法案衍生補償不盡效應」等不同面向進行研討,期使推動「補償條例」的立法委員及
社會大眾對「陸一特」當年時代背景與法源依據有所瞭解。
林次長致詞時,首先肯定「陸一特」袍澤弟兄當年衛國奉獻與傑出的貢獻。他指出
,,國防部一向以相當審慎嚴肅的態度面對「陸一特」案,當時的同袍都曾是國軍的一份
子,他們的權益與感受,國防部相當重視,對於該案會從法律面、執行面、公平性及社會
正義等多面向,周詳考慮與探討。
林次長表示,國家安全是一切的基石,國人應有所認知,雖然「陸一特」的官兵比
當時一般陸軍役男多服一年兵役,但在那段風雨飄搖的年代,社會各行各業的民眾都為國
家做出許多犧牲奉獻,國人胼手胝足共同打拚,成果有目共睹,因此,面對媒體與國人關
注的「陸一特」議題,國防部堅守立場,必須回歸法律層面,秉持依法行政原則處理,以
維護公平正義。
民國五十六年國軍為滿足陸軍兵員補充及維繫部隊戰力,遂將陸軍特種兵區分為第
一特種兵(包括砲兵、工兵、裝甲、通信及兵工等)及第二特種兵(包括化學、運輸等)
,並依據於民國四十九年修正頒布的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八條,於五十六年一月廿五日由
國防部報呈行政院核定,配合部隊需求員額,採公平抽籤方式,對三十五年次起抽中「陸
軍第一特種兵」役男實施臨時召集,於服役二年期滿後,再應臨時召集繼續在營服役一年
,並依當時薪俸規定領取薪餉。
上述措施實施後,逐年至民國七十五年兵員已達充實,國防部送呈報行政院,自七
十六年一月一日起停止實施「陸一特」臨時召集。此時期有五十六餘萬名役男實施臨時召
集,使軍隊兵員得以充實、戰力得以維繫,對國家安定及社會繁榮發揮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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