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wan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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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国防部办「陆一特」座谈 回顾时代背景与法源
时间Sun Feb 13 09:55:59 2011
http://163.29.207.53/MNANew/Internet/NewsDetail.aspx?GUID=57757
(军闻社记者蔡宗恒台北十一日电)国防部今天在
国防大学复兴岗校区举办「回顾国
军实施陆军第一特种兵临时召集背景与法律依据座谈会」,透过专家学者探讨,集思广益
,让「陆军第一特种兵」议题在情感面、法律面及社会公平、正义面上,都能确保其权益
与贡献,并厘清相关争议,进而达成共识,作为国防部日後施政参考。
座谈会上午由国防部常务次长林於豹中将主持,邀集
行政院、内政部、台北医学大
学、淡江大学及国立台湾科技大学等政府、学校及民间单位专家学者参与,从「冲击兵役
法规稳定、各年次影响不同无法公平衡量、兵科艰苦程度不同、加重国家全民负担、援引
比照法案衍生补偿不尽效应」等不同面向进行研讨,期使推动「补偿条例」的立法委员及
社会大众对「陆一特」当年时代背景与法源依据有所了解。
林次长致词时,首先肯定「陆一特」袍泽弟兄当年卫国奉献与杰出的贡献。他指出
,,国防部一向以相当审慎严肃的态度面对「陆一特」案,当时的同袍都曾是国军的一份
子,他们的权益与感受,国防部相当重视,对於该案会从法律面、执行面、公平性及社会
正义等多面向,周详考虑与探讨。
林次长表示,国家安全是一切的基石,国人应有所认知,虽然「陆一特」的官兵比
当时一般陆军役男多服一年兵役,但在那段风雨飘摇的年代,社会各行各业的民众都为国
家做出许多牺牲奉献,国人胼手胝足共同打拚,成果有目共睹,因此,面对媒体与国人关
注的「陆一特」议题,国防部坚守立场,必须回归法律层面,秉持依法行政原则处理,以
维护公平正义。
民国五十六年国军为满足陆军兵员补充及维系部队战力,遂将陆军特种兵区分为第
一特种兵(包括炮兵、工兵、装甲、通信及兵工等)及第二特种兵(包括化学、运输等)
,并依据於民国四十九年修正颁布的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八条,於五十六年一月廿五日由
国防部报呈行政院核定,配合部队需求员额,采公平抽签方式,对三十五年次起抽中「陆
军第一特种兵」役男实施临时召集,於服役二年期满後,再应临时召集继续在营服役一年
,并依当时薪俸规定领取薪饷。
上述措施实施後,逐年至民国七十五年兵员已达充实,国防部送呈报行政院,自七
十六年一月一日起停止实施「陆一特」临时召集。此时期有五十六余万名役男实施临时召
集,使军队兵员得以充实、战力得以维系,对国家安定及社会繁荣发挥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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