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hau0000 (永和陳灌吸)
看板NDS
標題Re: [心得] 我要公佈摩力科的惡行惡狀
時間Sun Jun 21 18:11:39 2009
討論好像越來越偏離了
最近剛好有接觸到民法
其中民法第249條
(定金之效力)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
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
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
有辦法跟老闆拿回兩倍訂金嗎????
請法律高手解答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251.233
1F:推 mccact:現在討論的重點就是到底有沒有契約成立要件--證據 06/21 18:13
2F:推 Runna:有機會 但如果本串原PO自己如有怠慢的話=x=... 06/21 18:13
3F:推 Runna:是否不可歸責則是受定金一方要舉責 而非付定金一方舉責 06/21 18:16
反過來說好了,如果今天是原PO有貨但是他不買了,店家一定沒收訂金
而店家沒貨只要說一聲進不到,退還訂金就沒事,
但是原PO前面不是提到,他明明有貨卻賣別人,這應該可以退還兩倍訂金吧
只是要跑法院真的很煩
※ 編輯: jasonhau0000 來自: 61.59.251.233 (06/21 18:24)
4F:→ ntoufatman:本串原Po可要求訂金加倍償還,或店家履行承諾~ 06/21 18:22
5F:→ ntoufatman:但現在店家就是吃定他不敢反咬店家一口~所以這樣了事 06/21 18:23
6F:推 Runna:YES 是可以的 但關鍵點就在於本串原PO有無一樓說的--證據 06/21 18:25
7F:→ hipposman:舉證的要求在消費者上、你能有夠強力的證據就有機會贏 06/21 18:26
8F:推 izsoak:舉證有個方法:寄"存証信函",對方收到存証信函時沒對上面所 06/21 18:26
9F:→ hipposman:沒的話…自己心裡罵個○、上一次當學一次乖、黑店別去了 06/21 18:27
10F:→ izsoak:列的描述寄存証信函反駁回來,那上面寫的就視為事實 06/21 18:27
11F:→ Runna:不然是可以走小額或調解程序 不過跑法院是真的很麻煩(攤) 06/21 18:28
12F:→ Runna:本串原PO只要有關鍵的"訂單"的話 舉證就會打到店家上了XD 06/21 18:29
13F:推 ntoufatman:這些流程跑一跑,不知道要花上多少時間~很悶啊!! 06/21 18:29
14F:→ Runna:(個人經驗是有些商家不怕消保會 卻很怕存證信函XDDD) 06/21 18:29
15F:→ mathnorai:不過退訂金時也許已經把訂單拿回去了就是...XD" 06/21 18:30
16F:推 mccact:退訂金一定會收回訂單的不是嗎?? 不然那張訂單就還有效力 06/21 18:34
17F:推 ryukyo:話說 原po的語意 我覺得沒明確到說店家有貨賣別人 應該只是 06/21 19:07
18F:→ ryukyo:他的猜測 不過應該八九不離十 但沒証據 XD 06/21 19:07
19F:推 abs1238:要是我,我一千元就不要了(因為有付訂金就是有單據,拿這 06/21 19:25
20F:→ abs1238:點四處說他們的惡行,我也爽,不過那是我的做法啦,不一定 06/21 19:25
21F:→ abs1238:要學XD)畢竟錢收了(訂金的意思不就是先"訂"了嗎)東西不賣 06/21 19:26
22F:→ abs1238:實在是太不厚道了,要我就如店家說的,我就等,等到你給為 06/21 19:26
23F:→ abs1238:止),說不一定會有貨,並不代表一定沒有吧 06/21 19:27
24F:推 abs1238:對了,一般訂金應該都有附日期吧(應該..)可證明,你很早就 06/21 19:32
25F:→ abs1238:就"訂"了 06/21 19:32
26F:推 chaoba:如果店家肯退兩倍訂金的話那就算合情合理了 ... 06/21 19:38
27F:推 rabbina:買家可以請求賣家支付雙倍訂金金額 06/22 12:36
28F:→ arcofwind:那下次頂貨記得買契約書...才幾十塊 06/22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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