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ppi (yappi)
看板NDHU-DSLS09
標題[公告] 還沒畢業的男生看一下,兵役緩徵
時間Wed Aug 12 11:55:46 2009
98學年第1學期兵役緩徵儘召網路登錄作業規定
壹、學生兵役網路申請開放時間起訖:98年8月1日起至98年9月18日止。
貳、緩徵申請條件及限制:
一、尚未服兵役且學籍為「在學」之男同學,於民國7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應提出申請
。
二、本學期新轉入本校就讀之轉學生,或曾休學之復學生均應提出申請。
三、修業年限期滿仍未能畢業時,請於新學期註冊後提出「延長修業年限」申請。每次申
請以延長1年為限(亦可申請半年),可申請至學籍最大修業年限。
四、年齡逾33歲時仍未畢業者,不得再申請緩徵。
參、儘後召集申請條件與限制:
一、具後備軍人身份且學籍為「在學」之學生得申請儘後召集。
二、得申請者係指已經退伍之「軍官」、「士官」、「常備兵」、「補充兵」。
「國民兵」與「服替代役退役者」不具後備軍人身分,因此不需要辦理儘後召集。
三、儘後召集申請年齡限制為:
大學部學生不得逾35歲。碩博士班研究生不逾40歲,經逾法定修業年2年以上者不得申請,
但博士班生得准予延長為4年。
肆、初次申請緩徵、儘後召集之預定畢業修業年限(各學程最大修業年限):
一、大學部:4年(學籍規定最大修業年限6年)。
二、碩士班:2年(學籍規定最大修業年限4年;在職班6年)。
三、博士班:3年(學籍規定最大修業年限7年)。
伍、作業規定:
一、逾時辦理者請親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辦理。
二、除學期中復學學生外,逾時辦理者均應實施愛校服務8小時。
陸、請學生注意及配合事項:
一、學生填寫兵役資料時,「戶籍所在地」係依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為準,請勿錯植以免影
響自身權益。「年級」部分請填寫98學年度新學期之正確年級,並於「備考」欄中註明申
請緩徵或儘後召集之理由(例如:延長修業、復學生、轉學生...等,新生則無需填寫)。
二、學生休學後,學校會發文註銷其緩徵或儘後召集,故請於復學後重新提出申請。
三、學生畢業後因教育學程之延修,請至師培中心申請實習證明,並至戶籍所在地兵役單
位辦理延後入營。
四、補修第2學期學科之未畢業學生,應於第1學期到校辦理註冊。若學生於第1學期未註冊
或辦理休學,導致徵集入營時學生應自行負責。
五、美崙校區舊生(大學部2~4年級,碩士班2年級,博士班2~3年級)已有申請緩徵或儘後
召集,且在學期間無休、復學之情形者,於預定畢業日期前無需再上網登錄申請。如需查
詢美崙校區已申請緩徵或儘後召集名單時,可至美崙校區學務處生輔組王先生處查詢。
柒、本案聯絡人:壽豐校區 黃志勇 電話:03-863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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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