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ppi (yappi)
看板NDHU-DSLS09
标题[公告] 还没毕业的男生看一下,兵役缓徵
时间Wed Aug 12 11:55:46 2009
98学年第1学期兵役缓徵尽召网路登录作业规定
壹、学生兵役网路申请开放时间起讫:98年8月1日起至98年9月18日止。
贰、缓徵申请条件及限制:
一、尚未服兵役且学籍为「在学」之男同学,於民国7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应提出申请
。
二、本学期新转入本校就读之转学生,或曾休学之复学生均应提出申请。
三、修业年限期满仍未能毕业时,请於新学期注册後提出「延长修业年限」申请。每次申
请以延长1年为限(亦可申请半年),可申请至学籍最大修业年限。
四、年龄逾33岁时仍未毕业者,不得再申请缓徵。
参、尽後召集申请条件与限制:
一、具後备军人身份且学籍为「在学」之学生得申请尽後召集。
二、得申请者系指已经退伍之「军官」、「士官」、「常备兵」、「补充兵」。
「国民兵」与「服替代役退役者」不具後备军人身分,因此不需要办理尽後召集。
三、尽後召集申请年龄限制为:
大学部学生不得逾35岁。硕博士班研究生不逾40岁,经逾法定修业年2年以上者不得申请,
但博士班生得准予延长为4年。
肆、初次申请缓徵、尽後召集之预定毕业修业年限(各学程最大修业年限):
一、大学部:4年(学籍规定最大修业年限6年)。
二、硕士班:2年(学籍规定最大修业年限4年;在职班6年)。
三、博士班:3年(学籍规定最大修业年限7年)。
伍、作业规定:
一、逾时办理者请亲至学务处生活辅导组办理。
二、除学期中复学学生外,逾时办理者均应实施爱校服务8小时。
陆、请学生注意及配合事项:
一、学生填写兵役资料时,「户籍所在地」系依身分证或户口名簿为准,请勿错植以免影
响自身权益。「年级」部分请填写98学年度新学期之正确年级,并於「备考」栏中注明申
请缓徵或尽後召集之理由(例如:延长修业、复学生、转学生...等,新生则无需填写)。
二、学生休学後,学校会发文注销其缓徵或尽後召集,故请於复学後重新提出申请。
三、学生毕业後因教育学程之延修,请至师培中心申请实习证明,并至户籍所在地兵役单
位办理延後入营。
四、补修第2学期学科之未毕业学生,应於第1学期到校办理注册。若学生於第1学期未注册
或办理休学,导致徵集入营时学生应自行负责。
五、美仑校区旧生(大学部2~4年级,硕士班2年级,博士班2~3年级)已有申请缓徵或尽後
召集,且在学期间无休、复学之情形者,於预定毕业日期前无需再上网登录申请。如需查
询美仑校区已申请缓徵或尽後召集名单时,可至美仑校区学务处生辅组王先生处查询。
柒、本案联络人:寿丰校区 黄志勇 电话:03-863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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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34.208.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