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ygh0201 (光)
看板NCVL_Mix
標題Re: [建議]
時間Wed Dec 30 00:55:03 2009
謝謝主辦單位的解釋
不過關於幾件事我還是有點不清楚
2.各隊須於mix板上po出延賽文
但我在領隊會議的紀錄上並沒有看到此項規定
(二) 請於 9 月 24 日結束前在MIX板上公佈各系不可出賽時間
(六時段取一),若不可出賽時間逾時發布視同每一時段皆可
出賽;而各系隊在初賽時皆可申請延賽一次,
但必須先徵詢
對方意願
不知道是我看錯了 還是我認知有誤 徵詢對方意願是指什麼?
也沒有看到一週以一場比賽為原則
原本我們禮拜一的準決賽人數不足
要申請延賽 我有通知法律系負責人
她剛好說主辦單位跟他在一起吃飯
藉機詢問主辦單位可否延賽
主辦單位的理由是:
禮拜三一定要按照既定行程比一場 除了土語系要延賽的那一場
所以沒有時間讓我們延賽 所以我們也只好硬湊出人數出場比賽
但事後另一位主辦人又說可否延到下禮拜一
豈不是前後矛盾?! 而且主辦單位已經明知土語系已經有意要延賽
所以冠亞季殿可能無法在禮拜三比 如果按照後主辦單位的說法
已經有意將冠亞季殿延至下禮拜一 那為何不能讓我們禮拜一的比賽延至禮拜三比
主辦單位說 冠亞賽不得不讓他們延賽 我也沒看到有這項規定
那準決賽就不能延的意思囉 一定要進級冠亞才可以延?
況且我們想把延賽用到準決賽甚至冠亞 但卻發現有的系級可以延兩次
豈不是有失公平? 如果知道自己人數沒那麼多
可能一不小心就要延賽 那當初報名的時候不就要想清楚
不然會計系的同學可就冤旺了
再麻煩主辦單位回答囉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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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135.109
※ 編輯: flygh0201 來自: 140.119.135.109 (12/30 00:56)
1F:推 waliszu:我覺得你可能在和法律系同學接洽時有誤解喔! 12/30 01:02
2F:推 waliszu:或許你可以找時間和主辦單位和該同學直接討論! 12/30 01:04
3F:→ flygh0201:那我會者法律系負責人討論一下 謝謝主辦單位 12/30 01:06
4F:→ flygh0201:不過其他問題主辦單位還是沒有說明 12/30 01:06
5F:推 waliszu:法律系該同學並沒有代表也無法代表主辦單位發言!謝謝建議! 12/30 01:08
6F:→ flygh0201:她是轉述吧 而且主辦單位也在現場 12/30 01:12
7F:推 cissant:不好意思,原PO所謂的法律系負責人跟主辦單位吃飯這件事 12/30 01:16
8F:→ cissant:我想那天我也在場,剛好就是敝系的期末隊聚場合,由於當天 12/30 01:17
9F:→ cissant:現場十分嘈雜且我們又有自己的活動在進行,於對話中可能無 12/30 01:17
10F:→ cissant:法適時的清楚表達與接收彼此的訊息,且此處所謂的轉述,我 12/30 01:18
11F:→ cissant:認為可能也因為這樣的時間場合而有所出入,實在無法輕易即 12/30 01:18
12F:→ cissant:可當作是所謂主辦單位的正式發言。 謝謝! 12/30 01:19
13F:→ flygh0201:不好意思可能是我疏失 下次應該直接打給主辦單位!!! 12/30 01:20
14F:→ flygh0201:不應該再連絡其他系 以致意思不清 應該由主辦單位發言 12/30 01:21
15F:→ flygh0201:那能否請當天在場的主辦單位說一下是什麼情形 12/30 01:21
16F:→ flygh0201:以及那位法律系的負責人 12/30 01:22
17F:→ flygh0201:不好意思一直打擾 只是想知道事情真相 才不會造成誤會 12/30 01:23
18F:推 wodahsnoom:我想不管當天現場情況怎麼樣 12/30 01:56
19F:→ wodahsnoom:有些問題還請主辦單位解釋一下 12/30 01:56
20F:→ wodahsnoom:1.為什麼有的系可以延賽兩次?? 12/30 01:57
21F:→ wodahsnoom:2.以後延賽到底需不需要徵求對方同意?? 12/30 01:57
22F:→ wodahsnoom:麻煩主辦單位可以針對問題回應 謝謝 12/30 02:00
23F:推 wowowsakura:不過置底文沒有提到複賽的延賽辦法倒是真的囧 12/30 02:05
24F:推 kiralacus:如果主辦有透露出不給經濟延賽的意思 12/30 02:36
25F:→ kiralacus:那應該是主辦單位的疏失吧 畢竟經濟系還沒延過賽 12/30 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