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nuser (廣州第一念能力者)
看板NCU_Talk
標題[情報] 後門停車場老伯
時間Wed Nov 30 20:19:07 2016
本魯今天在香城吃飯時有警方來問香城老闆是不是附近的房東
聽警察的說法是有人舉報附近房東私站停車位
這讓本魯想起之前也因為停腳踏車的關係和後門的停車場老伯起過衝突
於是就去查了有關既成道路的法規
根據本魯一翻研究後得出
既成道路是屬私有公用
政府可以設停車場並從中收益
但私人不行!!!!!!
但私人不行!!!!!!
但私人不行!!!!!!
也就是雖然你是地主
但基於一些條件你的土地已屬既成道路時
是不能私設停車場的
而根據我的觀察
雖然老伯自稱模路旁邊那條路的地權是他的
但以符合既成道路的條件
私設停車場明顯就是不法的
想到之前停了一下 整台腳踏車竟然被抬起來丟到旁邊的腳踏車上就快怒到彈出來
在這裡呼籲各位同學不要再被這個老伯坑了
而如果本魯對法規的理解有誤也還請幫忙指正
參考文章>>1.既成道路相關法律問題探討 goo.gl/i4UuXH
2.私設障礙物,禁止他人停車竊佔? goo.gl/25tZn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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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ony801008: 用心給推 11/30 20:28
2F:推 MIG29lliwA: 推 11/30 20:46
3F:→ taimu: 說真的 政府還是趕快籌錢 買下這些地吧 11/30 21:43
4F:推 j0958322080: 這條法不知道是好還是不好.....對地主來說應該很不爽 11/30 22:55
5F:→ j0958322080: 而且「既成道路」的要件有哪些?? 11/30 22:55
6F:→ Nenuser: 條件在參考資料一 11/30 23:08
7F:推 hgameplayer: 推 12/01 00:12
8F:推 a24178361: 我也跟他有衝突過,但他態度讓我感覺是有角頭勢力和後 12/01 02:00
9F:→ a24178361: 台硬的人 = = 我卒啦就先溜了 12/01 02:00
10F:推 mist0529: 推 12/01 07:57
11F:推 dd410504: 腳踏車還好啦~他連機車都直接亂牽到馬路中央 12/01 10:25
12F:→ bisconect: 哪塊地啊? 秀梅旁邊的? 12/02 12:14
※ 編輯: Nenuser (1.34.211.26), 12/02/2016 22:5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