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nuser (广州第一念能力者)
看板NCU_Talk
标题[情报] 後门停车场老伯
时间Wed Nov 30 20:19:07 2016
本鲁今天在香城吃饭时有警方来问香城老板是不是附近的房东
听警察的说法是有人举报附近房东私站停车位
这让本鲁想起之前也因为停脚踏车的关系和後门的停车场老伯起过冲突
於是就去查了有关既成道路的法规
根据本鲁一翻研究後得出
既成道路是属私有公用
政府可以设停车场并从中收益
但私人不行!!!!!!
但私人不行!!!!!!
但私人不行!!!!!!
也就是虽然你是地主
但基於一些条件你的土地已属既成道路时
是不能私设停车场的
而根据我的观察
虽然老伯自称模路旁边那条路的地权是他的
但以符合既成道路的条件
私设停车场明显就是不法的
想到之前停了一下 整台脚踏车竟然被抬起来丢到旁边的脚踏车上就快怒到弹出来
在这里呼吁各位同学不要再被这个老伯坑了
而如果本鲁对法规的理解有误也还请帮忙指正
参考文章>>1.既成道路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goo.gl/i4UuXH
2.私设障碍物,禁止他人停车窃占? goo.gl/25tZn9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59.115.78.49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CU_Talk/M.1480508350.A.109.html
1F:推 tony801008: 用心给推 11/30 20:28
2F:推 MIG29lliwA: 推 11/30 20:46
3F:→ taimu: 说真的 政府还是赶快筹钱 买下这些地吧 11/30 21:43
4F:推 j0958322080: 这条法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对地主来说应该很不爽 11/30 22:55
5F:→ j0958322080: 而且「既成道路」的要件有哪些?? 11/30 22:55
6F:→ Nenuser: 条件在参考资料一 11/30 23:08
7F:推 hgameplayer: 推 12/01 00:12
8F:推 a24178361: 我也跟他有冲突过,但他态度让我感觉是有角头势力和後 12/01 02:00
9F:→ a24178361: 台硬的人 = = 我卒啦就先溜了 12/01 02:00
10F:推 mist0529: 推 12/01 07:57
11F:推 dd410504: 脚踏车还好啦~他连机车都直接乱牵到马路中央 12/01 10:25
12F:→ bisconect: 哪块地啊? 秀梅旁边的? 12/02 12:14
※ 编辑: Nenuser (1.34.211.26), 12/02/2016 22:5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