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chi791 (腹有詩書氣自華)
看板NCUT
標題[心得] 租屋真的要謹慎~唉
時間Sat Jul 31 16:25:19 2010
話說前年考上研所後,就跟大學室友說掰掰
之後就找了學校附近的房子住了下來~
剛找到這裡的時候,看了看環境還覺得不錯 房子也很新
房東剛好在我也很爽快的就直接與房東簽了合約~
當時房東由於是第一次成租房子給人,有蠻多的事情還會問我
我也不吝指教的給了一些建議~
話說直到去年房間電費一直飆漲 一個月的費用逼近6.700
由於我早出晚歸的也沒去注意,就先把這些事情擱一邊
直到最近要交屋了,我也開始搬家與房東約好要來清算之前的費用
昨天搬完家,剩下一些小東西與盥洗用品~想說今天要來好好整理一番
早上出門後至中午左右回來,上了樓發現樓梯間有一堆我的物品
敲了我房間的門進去後,房東跟他的人在裡面刷油漆跟打掃= ="
因為我也不知道下一位房客要入住的時間~
房東一見到我就急忙跟我解釋說我手機打不通,有傳簡訊之類的...
我覺得真的有這麼急嗎?? 我今天要來整理房間~
而且租期是到今天,所以說我還是有這間房間的使用權吧
要搬東西進來或是要進來整理也不是說不行~提早跟我說一聲我就知道啦
不是說連絡不到我就直接進來搬,讓我有種被趕出去的Fu...
也沒跟房東多說些什麼,費用清一清..鼻子摸摸我就離開了
唉,搞得我對住兩年的房間沒有什麼留戀的時間...
只能說租房子還是要多注意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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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8.90.37
1F:推 chung646551:當作一種經驗囉,要不然睡學校就好了。 08/01 01:34
2F:推 Trombecca:之前真的有學生在新圖資大樓前打地鋪蓋棉被= =||| 08/01 02:28
3F:→ swatjon:標題改"心得" 比較恰當 08/01 12:59
4F:推 swatjon:另外,如果想避免這種隱私權被侵害的情況,最好是在簽約的 08/01 13:01
5F:→ swatjon:時候,於租賃契約上加註"未經承租人同意,不得擅進房間內" 08/01 13:03
6F:→ swatjon:類似這種條款,雙方於該條款上蓋章或簽名就產生法律效力。 08/01 13:03
7F:→ swatjon:因坊間所售的租賃契約,通常都沒有很明確規範到這一塊, 08/01 13:05
8F:→ swatjon:所以同上列方法,認為有需要跟房東事先商量好的規則,最好 08/01 13:06
9F:→ swatjon:都明文列款的標示上去。假設房東再違反,就可以依此解約 08/01 13:10
10F:→ swatjon:另外房東的行為已經構成刑法之侵入住宅罪,併此敘明。 08/01 13:11
11F:→ machi791:恩恩,樓上說的甚是...不過我不會改標題耶XD 08/01 14:12
※ 編輯: machi791 來自: 140.128.90.37 (08/01 14:13)
12F:→ machi791:我改好標題了XD 08/01 14:14
13F:→ QriceburgerQ:恐怖的房客也讓人驚!我隔壁的就每天凌晨3.4點睡,隔 08/04 15:37
14F:→ QriceburgerQ:天八點左右就起床了... 08/04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