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aying55 (起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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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NEW! [G14研生]97學年度研究所舊生宿舍住宿申봠…
時間Mon Apr 21 14:16:3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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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ormGM14 (女研十四舍關心您) [看板] NCU_DormPost
[標題] [G14研生]97學年度研究所舊生宿舍住宿申請公告
[時間] Mon Apr 21 12:35:42 2008 to Mon Apr 21 12:42:3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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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對象:研究生舊生宿舍現住戶辦理續住、不續住;非現住戶、外宿生申請下學年
住宿。
二、申請方式:
第一階段-現住戶申請原宿舍原寢室續住:4月29日~5月1日
1.方式:免填寫住宿申請表,親自於住宿名冊上簽名(以藍筆登記)。
2.地點:女14宿舍3樓自習室洽舍長,
3.時間:晚上七點到十點。
第二階段-現住戶申請原宿舍非原寢室續住:5月7日~5月8日
1.方式:免填寫住宿申請表,親自於住宿名冊上簽名(以藍筆登記)。
2.地點:女14宿舍3樓自習室洽舍長,
3.時間:晚上七點到十點。
第三階段-非現住戶、外宿生(舊生)開放申請:5月12日~5月16日
1.方式:填寫住宿申請表,親自於住宿名冊上簽名(以紅筆登記)。
2.地點:於各服務中心登記。
三、宿舍收費:收費規定詳見學務處網頁,分上、下學期併於學雜費繳納。
四、住宿期間:
上學期:9月1日至翌年1月31日(得視實際狀況調整)。
下學期:2月1日至8月31日(得視實際狀況調整)。
五、注意事項:
1、
申請登記需本人持學生證辦理,委託他人辦理者,需附委託書及
雙方當事人學生證。
2、
原住戶於辦理期間內未申請續住者視同不續住,並請於一~三階段內填寫宿舍自願放
棄切結書。
3、各服務中心得視情況預留床位,供優先戶先行申請(殘障生、低收入戶生、僑生、外藉
生、離島生)。
4、各服務中心協調研究生宿舍幹部,安排住宿申請登記作業。
5、重複登記床位者,一律取消住宿資格並以校規議處。
六、為維護學生住宿權益,請各宿舍幹部轉知本公告內容。
學務處生輔組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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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iaying55 來自: 140.115.229.127 (04/21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