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aying55 (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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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NEW! [G14研生]97学年度研究所旧生宿舍住宿申봠…
时间Mon Apr 21 14:16:3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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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ormGM14 (女研十四舍关心您) [看板] NCU_DormPost
[标题] [G14研生]97学年度研究所旧生宿舍住宿申请公告
[时间] Mon Apr 21 12:35:42 2008 to Mon Apr 21 12:42:3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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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研究生旧生宿舍现住户办理续住、不续住;非现住户、外宿生申请下学年
住宿。
二、申请方式:
第一阶段-现住户申请原宿舍原寝室续住:4月29日~5月1日
1.方式:免填写住宿申请表,亲自於住宿名册上签名(以蓝笔登记)。
2.地点:女14宿舍3楼自习室洽舍长,
3.时间:晚上七点到十点。
第二阶段-现住户申请原宿舍非原寝室续住:5月7日~5月8日
1.方式:免填写住宿申请表,亲自於住宿名册上签名(以蓝笔登记)。
2.地点:女14宿舍3楼自习室洽舍长,
3.时间:晚上七点到十点。
第三阶段-非现住户、外宿生(旧生)开放申请:5月12日~5月16日
1.方式:填写住宿申请表,亲自於住宿名册上签名(以红笔登记)。
2.地点:於各服务中心登记。
三、宿舍收费:收费规定详见学务处网页,分上、下学期并於学杂费缴纳。
四、住宿期间:
上学期:9月1日至翌年1月31日(得视实际状况调整)。
下学期:2月1日至8月31日(得视实际状况调整)。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登记需本人持学生证办理,委托他人办理者,需附委托书及
双方当事人学生证。
2、
原住户於办理期间内未申请续住者视同不续住,并请於一~三阶段内填写宿舍自愿放
弃切结书。
3、各服务中心得视情况预留床位,供优先户先行申请(残障生、低收入户生、侨生、外藉
生、离岛生)。
4、各服务中心协调研究生宿舍干部,安排住宿申请登记作业。
5、重复登记床位者,一律取消住宿资格并以校规议处。
六、为维护学生住宿权益,请各宿舍干部转知本公告内容。
学务处生辅组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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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chiaying55 来自: 140.115.229.127 (04/21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