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clive (黃仔)
看板NCHUS
標題Re: [心得] 畢業影片將在今晚刪除 以及相關資訊
時間Tue Jun 14 13:39:01 2011
原文吃光
先附兩個網址先
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10090
著作權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70017
其中
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一章第三條
第 3 條
智慧財產法院管轄案件如下:
一、依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光碟管理條例、營業秘密法、積體電
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或公
平交易法所保護之智慧財
產權益所生之第一審及第二審民事訴訟事件。
二、因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至第二百五十五條、第三百十七條、第三百十
八條之罪或違反商標法、著作權法、公平交易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關
於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三十六條關於第十九條第五款案件,不服地方
法院依通常、簡式審判或協商程序所為之第一審裁判而上訴或抗告之
刑事案件。但少年刑事案件,不在此限。
三、因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光碟管理條例、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
護法、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或公平交易法涉及智慧財產權所生之第一審
行政訴訟事件及強制執行事件。
四、其他依法律規定或經司法院指定由智慧財產法院管轄之案件。
以及
著作權法第三章第一節
第 10 條
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但本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和第三章第四節 著作財產權
第 24 條
著作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公開播送其著作之權利。
表演人就其經重製或公開播送後之表演,再公開播送者,不適用前項規定。
第 36 條
著作財產權得全部或部分讓與他人或與他人共有。
著作財產權之受讓人,在其受讓範圍內,取得著作財產權。
著作財產權讓與之範圍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讓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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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還很多...有興趣可以自行瀏覽
我想請問,學校不是不能主張其權力
但是法源在哪裡?今天當然不是我引述法條我就說了算
但是當時鹿鳴跟校方達成協議時有說生輔組是受讓人嗎?
鹿鳴拿的經費叫做"報酬"嗎?
校方要拿法條來壓學生
ok阿 但不是用恫嚇的方式 張著維護校譽的大旗
將學生辛苦拍攝的成果河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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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80.60
1F:推 J002:鹿鳴拿到的根本不算經費吧…= =a 06/14 13:40
2F:→ J002:對了 狐狸大說的是生輔組 不是課指組XD 06/14 13:41
改囉謝啦
※ 編輯: ericlive 來自: 140.120.80.60 (06/14 13:41)
3F:推 moonsshadow:謝謝支持!!查法條辛苦你了!!(下跪)真的是公道自在人心 06/14 13:45
4F:→ ericlive:加油啊!!校方這樣真的讓人很氣 06/14 13:56
5F:推 winds6432:認真推 06/14 14:08
6F:推 FOXs761001:謝謝 認真推 壞就壞在因為是學校指定我們做 所以沒簽約 06/14 14:25
7F:→ FOXs761001:以後會再謹慎注意 謝謝 06/14 14:25
8F:推 J002:沒簽約的話算你的阿 而且不管怎樣 著作人完成著作就有 06/14 14:26
9F:→ J002:權利可以公開 06/14 14:27
10F:→ ericlive:學校指定你們做...但你們還是著作人阿= = 06/14 14:27
11F:→ J002: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讓與。 代表你還是有著作權 06/14 14:27
12F:→ ericlive:對阿沒簽真的算你 我的看法跟J大差不多 06/14 14:27
13F:→ FOXs761001:我爭取到了我的勝利 卻會讓整個鹿鳴陷入學校批鬥 06/14 14:28
14F:→ FOXs761001:與其這樣我寧可犧牲一下 無所謂了 06/14 14:28
15F:推 J002:我個人是覺得,如果今天你不爭取,可能會害到後來的學弟妹… 06/14 14:29
16F:→ J002:雖然你我都是今年畢業後就跑,行政在怎麼的x都跟我們沒關係了 06/14 14:30
17F:推 J002:學校這樣作:於法不符,於理不容,於情不合 06/14 14:40
18F:→ J002:特別叫你們把東西下架,擺明有鬼 06/14 14:40
19F:→ J002:不知道是戳到誰的痛處了 科科 06/14 14:40
20F:推 J002:當初你們不做又要你們接,現在做了又不給播 06/14 14:43
21F:推 jmac:學校好煩 06/14 14:50
22F:推 duo131:基本上學校根本站不住腳~~叫學校把相關規定拿出來阿 06/14 15:00
23F:→ duo131:說真的~~學校這樣標準吃人夠夠~~學校標準欺負學生不敢反抗 06/14 15:01
25F:→ duo131:從以前就這樣了~~跟J大說的一樣~~今天沒有站出來~~你絕對不 06/14 15:02
26F:→ duo131:會是最後一個 06/14 15:02
27F:→ J002:第50頁 只要有創作的事實,於著作完成即享有著作權 06/14 15:03
28F:→ J002:著作人就其著作享有公開發表的權利 06/14 15:03
29F:→ J002:著作人有權利決定他的著作是否公開發表及如何公開發表 06/14 15:03
30F:推 J002:我講得50頁是pdf的第50頁,如果看頁碼是33頁@@" 06/14 15:09
31F:推 white1012:哇,一中哥你挺的!!!! 06/14 15:39
32F:→ white1012:少打一個字= ="是超挺的!!! 06/14 15:41
33F:推 J002:話說畢聯會找鹿鳴幫忙拍這影片,現在出問題了怎麼也不見 06/14 15:54
34F:→ J002:他們出來幫忙?@@" 06/14 15:55
35F:→ brockqq:以畢聯會處理事情的手法 大概是無視+ 不回應吧 XD 06/14 15:56
36F:推 J002:那學生被學校欺負(算吧?),怎麼不見學生會幫忙?XDD 06/14 15:56
37F:推 dragon49:先幫樓上兩位補血~~XD 06/14 15:59
38F:推 theclgy2001:我猜是畢聯會以為自己很辛苦被罵不爽所以去告狀 06/14 16:11
40F:→ brettchen:有回大家可以去問看看 06/14 16:14
41F:推 fullshirley:推推!! 06/14 17:08
42F:推 raycross:專業推!!! 06/14 17:13
43F:→ ericlive:原來那麼多回響阿(擦汗) 我自己真的不是多厲害... 06/14 17:43
44F:→ ericlive:希望這次不要又有同學或同仁(?)被莫名施壓 支持鹿鳴創作! 06/14 17:45
46F:→ J002:中間有引用到ericlive大的文章 還請見諒<(_ _)> 06/14 18:37
47F:→ ericlive:恩沒關係 哪邊有錯也歡迎指正^^ 06/14 18:38
48F:推 J002:會不會明天就被砍文章了QQ 06/14 18:48
49F:→ sirius1110:如果被砍文章,學校那邊的立場不就更微妙了XD 06/14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