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clive (黄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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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得] 毕业影片将在今晚删除 以及相关资讯
时间Tue Jun 14 13:39:01 2011
原文吃光
先附两个网址先
智慧财产法院组织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10090
着作权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70017
其中
智慧财产法院组织法第一章第三条
第 3 条
智慧财产法院管辖案件如下:
一、依专利法、商标法、着作权法、光碟管理条例、营业秘密法、积体电
路电路布局保护法、植物品种及种苗法或公
平交易法所保护之智慧财
产权益所生之第一审及第二审民事诉讼事件。
二、因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至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三百十七条、第三百十
八条之罪或违反商标法、着作权法、公平交易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关
於第二十条第一项及第三十六条关於第十九条第五款案件,不服地方
法院依通常、简式审判或协商程序所为之第一审裁判而上诉或抗告之
刑事案件。但少年刑事案件,不在此限。
三、因专利法、商标法、着作权法、光碟管理条例、积体电路电路布局保
护法、植物品种及种苗法或公平交易法涉及智慧财产权所生之第一审
行政诉讼事件及强制执行事件。
四、其他依法律规定或经司法院指定由智慧财产法院管辖之案件。
以及
着作权法第三章第一节
第 10 条
着作人於着作完成时享有着作权。但本法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和第三章第四节 着作财产权
第 24 条
着作人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专有公开播送其着作之权利。
表演人就其经重制或公开播送後之表演,再公开播送者,不适用前项规定。
第 36 条
着作财产权得全部或部分让与他人或与他人共有。
着作财产权之受让人,在其受让范围内,取得着作财产权。
着作财产权让与之范围依当事人之约定;其约定不明之部分,推定为未让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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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还很多...有兴趣可以自行浏览
我想请问,学校不是不能主张其权力
但是法源在哪里?今天当然不是我引述法条我就说了算
但是当时鹿鸣跟校方达成协议时有说生辅组是受让人吗?
鹿鸣拿的经费叫做"报酬"吗?
校方要拿法条来压学生
ok阿 但不是用恫吓的方式 张着维护校誉的大旗
将学生辛苦拍摄的成果河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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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0.80.60
1F:推 J002:鹿鸣拿到的根本不算经费吧…= =a 06/14 13:40
2F:→ J002:对了 狐狸大说的是生辅组 不是课指组XD 06/14 13:41
改罗谢啦
※ 编辑: ericlive 来自: 140.120.80.60 (06/14 13:41)
3F:推 moonsshadow:谢谢支持!!查法条辛苦你了!!(下跪)真的是公道自在人心 06/14 13:45
4F:→ ericlive:加油啊!!校方这样真的让人很气 06/14 13:56
5F:推 winds6432:认真推 06/14 14:08
6F:推 FOXs761001:谢谢 认真推 坏就坏在因为是学校指定我们做 所以没签约 06/14 14:25
7F:→ FOXs761001:以後会再谨慎注意 谢谢 06/14 14:25
8F:推 J002:没签约的话算你的阿 而且不管怎样 着作人完成着作就有 06/14 14:26
9F:→ J002:权利可以公开 06/14 14:27
10F:→ ericlive:学校指定你们做...但你们还是着作人阿= = 06/14 14:27
11F:→ J002:约定不明之部分,推定为未让与。 代表你还是有着作权 06/14 14:27
12F:→ ericlive:对阿没签真的算你 我的看法跟J大差不多 06/14 14:27
13F:→ FOXs761001:我争取到了我的胜利 却会让整个鹿鸣陷入学校批斗 06/14 14:28
14F:→ FOXs761001:与其这样我宁可牺牲一下 无所谓了 06/14 14:28
15F:推 J002:我个人是觉得,如果今天你不争取,可能会害到後来的学弟妹… 06/14 14:29
16F:→ J002:虽然你我都是今年毕业後就跑,行政在怎麽的x都跟我们没关系了 06/14 14:30
17F:推 J002:学校这样作:於法不符,於理不容,於情不合 06/14 14:40
18F:→ J002:特别叫你们把东西下架,摆明有鬼 06/14 14:40
19F:→ J002:不知道是戳到谁的痛处了 科科 06/14 14:40
20F:推 J002:当初你们不做又要你们接,现在做了又不给播 06/14 14:43
21F:推 jmac:学校好烦 06/14 14:50
22F:推 duo131:基本上学校根本站不住脚~~叫学校把相关规定拿出来阿 06/14 15:00
23F:→ duo131:说真的~~学校这样标准吃人够够~~学校标准欺负学生不敢反抗 06/14 15:01
25F:→ duo131:从以前就这样了~~跟J大说的一样~~今天没有站出来~~你绝对不 06/14 15:02
26F:→ duo131:会是最後一个 06/14 15:02
27F:→ J002:第50页 只要有创作的事实,於着作完成即享有着作权 06/14 15:03
28F:→ J002:着作人就其着作享有公开发表的权利 06/14 15:03
29F:→ J002:着作人有权利决定他的着作是否公开发表及如何公开发表 06/14 15:03
30F:推 J002:我讲得50页是pdf的第50页,如果看页码是33页@@" 06/14 15:09
31F:推 white1012:哇,一中哥你挺的!!!! 06/14 15:39
32F:→ white1012:少打一个字= ="是超挺的!!! 06/14 15:41
33F:推 J002:话说毕联会找鹿鸣帮忙拍这影片,现在出问题了怎麽也不见 06/14 15:54
34F:→ J002:他们出来帮忙?@@" 06/14 15:55
35F:→ brockqq:以毕联会处理事情的手法 大概是无视+ 不回应吧 XD 06/14 15:56
36F:推 J002:那学生被学校欺负(算吧?),怎麽不见学生会帮忙?XDD 06/14 15:56
37F:推 dragon49:先帮楼上两位补血~~XD 06/14 15:59
38F:推 theclgy2001:我猜是毕联会以为自己很辛苦被骂不爽所以去告状 06/14 16:11
40F:→ brettchen:有回大家可以去问看看 06/14 16:14
41F:推 fullshirley:推推!! 06/14 17:08
42F:推 raycross:专业推!!! 06/14 17:13
43F:→ ericlive:原来那麽多回响阿(擦汗) 我自己真的不是多厉害... 06/14 17:43
44F:→ ericlive:希望这次不要又有同学或同仁(?)被莫名施压 支持鹿鸣创作! 06/14 17:45
46F:→ J002:中间有引用到ericlive大的文章 还请见谅<(_ _)> 06/14 18:37
47F:→ ericlive:恩没关系 哪边有错也欢迎指正^^ 06/14 18:38
48F:推 J002:会不会明天就被砍文章了QQ 06/14 18:48
49F:→ sirius1110:如果被砍文章,学校那边的立场不就更微妙了XD 06/14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