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cbird (兩個人剛剛好)
看板NCHU-Ent2000
標題[新聞] 家庭教育法三讀 結婚前先上一課
時間Tue Jan 7 14:41:12 2003
青年男女想結婚還得要先上「家庭教育課程」?根據立院上午三讀通過的「家庭教育法」
,為了降低日漸昇高的離婚率,未來適婚男女在結婚之前,應接受四小時以上、由縣市政
府所開辦的家庭教育課程,以培養正確的婚姻觀念。
另外,針對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在學學生,每學年應實施四個小時以上的家庭教育課程。同
時為培養家教課程師資,師範院校也應將該課程列為必修課程或通識教育課程。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江綺雯表示,每年雖有十七萬對新婚夫婦,但也有五萬七千對夫婦離婚
,也就是每三對夫妻中就有一對離婚,在此情況之下,建立正確的婚姻觀念更顯重要;雖
然我國在七十九年便已陸續成立家庭教育服務中心,但由於並無法源地位,在本法通過後
將有更明確權責。
根據新法規定,家庭教育包括親職、子職、兩性、婚姻、倫理、家庭資源與管理等教育項
目,授課單位除家庭教育中心外,也可由社會教育機構、學校、大眾傳播媒體辦理,對象
除高中以下學生外,還包括適婚男女。
[2003/01/06 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