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cbird (两个人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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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家庭教育法三读 结婚前先上一课
时间Tue Jan 7 14:41:12 2003
青年男女想结婚还得要先上「家庭教育课程」?根据立院上午三读通过的「家庭教育法」
,为了降低日渐昇高的离婚率,未来适婚男女在结婚之前,应接受四小时以上、由县市政
府所开办的家庭教育课程,以培养正确的婚姻观念。
另外,针对高中以下各级学校在学学生,每学年应实施四个小时以上的家庭教育课程。同
时为培养家教课程师资,师范院校也应将该课程列为必修课程或通识教育课程。
提案的国民党立委江绮雯表示,每年虽有十七万对新婚夫妇,但也有五万七千对夫妇离婚
,也就是每三对夫妻中就有一对离婚,在此情况之下,建立正确的婚姻观念更显重要;虽
然我国在七十九年便已陆续成立家庭教育服务中心,但由於并无法源地位,在本法通过後
将有更明确权责。
根据新法规定,家庭教育包括亲职、子职、两性、婚姻、伦理、家庭资源与管理等教育项
目,授课单位除家庭教育中心外,也可由社会教育机构、学校、大众传播媒体办理,对象
除高中以下学生外,还包括适婚男女。
[2003/01/06 中国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