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g8100 (ㄚ銘)
看板NCCUlawserve
標題[情報] 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律Young起來!宣導活動
時間Wed May 28 21:01:08 2008
「法律Young起來!宣導活動徵選」,歡迎學生團體參加! 分類:活動訊息2008/05/14
18:18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律Young起來!宣導活動徵選」,歡迎學生團體參加!
對社會底層的弱勢民眾而言,法律是相當陌生的,因此往往得不到社會資源與應有的幫助
,法律扶助基金會希望透過活動,將你的愛心用創意與行動落實在需要幫助的人身上,讓
公益的愛沒有死角!
◎歡迎學生團體報名參加,如有任何問題,請在此版留言回應。
新增 問與答QA (5/28更新)
◎活動時間:(97年5月至97年9月)
˙報名/企劃書繳交:97/5/15-97/6/13
˙書面初選:97/6/16-97/6/20
˙初選公佈:97/6/23
˙現場簡報決選:97/7/1
˙決選公佈:97/7/4
˙法扶日誓師授旗大會:97/7/12
˙企劃執行:97/7/12 -97/9/20
◎活動參賽資格 :
˙國內各大專校院學生或校內社團 (含系學會)以及對法律扶助議題有興趣
者(以團體競賽為主,各團隊人數至少3人以上,可跨系跨校組隊)
◎活動內容:
請以法律扶助宣導為概念自行發揮創意規劃活動企劃書,活動內容不拘形式、地點,主辦
單位將以企劃書審查、現場提案方式評選出優秀隊伍。
例:學校裡的康輔社組隊,下鄉宣導法律常識、法治教育!
大毛、阿花、小明三人組隊,到國小表演法律宣導話劇!
大傳系同學拍ㄧ部法律宣導紀錄片!!
◎審查程序:
(1)第一階段書面初審:
競賽隊伍繳交完整書面企劃案,經主辦單位審核,評選優秀隊伍進入決選,將公佈
於活動網頁
http://tw.myblog.yahoo.com/legal_org/ 並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入選隊伍。
*審查標準:˙創新創意(40%)
˙整體可行性及效益(30%)
˙企劃案完整性(20%)
˙經費編列之合理性(10%)
(2)第二階段現場決選:
a.地點:台北市金山南路二段189號5樓
b.進行方式:決選當天入選隊伍提案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可以各種形式展現創意
來發表其企
劃案,每隊時間以10分鐘為限,發表完畢後,將由評審提問進行5分鐘雙向問
答。
c.提案器材︰主辦單位提供投影機、投影布幕、CD播放音響、筆記型電腦,其他器
材請參賽
者自備。如需簡報提案請在97年6月26日前將簡報電子襠e-mail到
[email protected]。
*審查標準:˙創新創意(30%)
˙企劃案完整性(20%)
˙整體可行性及效益(30%)
˙簡報表現(10%)
˙團隊精神(10%)
◎徵選公佈:
主辦單位評選之獲選隊伍,將於97年7月4日 於活動網頁
http://tw.myblog.yahoo.com/legal_org/公佈獲選隊伍名單,並以電話和電子郵件通知
獲選隊伍。
◎活動執行:
1.法律扶助基金會將與獲選隊伍合辦該企劃活動以落實企劃內容,預算上限 為三萬
元, 獲選隊
伍將在法扶日誓師大會上接受授旗與頒獎成為法扶校園志工種子隊,活動後將有機會
成為 法扶
記錄片主角!
2.獲選隊伍有義務協助主辦單位進行法律扶助宣導 例:發送文宣品、活動現場懸掛宣
傳布條,
法律扶助基金會將提供紀念品做為活動執行宣導品。
3.企劃內容之活動對象單位,須由參加隊伍自行連繫與確定,此項將計入評選標準。
4.97年9月底前,執行隊伍必須繳交活動結案報告(格式另行公佈),該活動內容將於法
扶出版文
宣品及紀錄片刊出。
◎權利與義務:
1.權利-(1)企劃執行隊伍居住或就學於活動地點縣市以外者,參加本會提案、誓師大
會活動,
由本會酌予提供交通費。
(2)獲得法扶專屬T-shirt、紀念品。
(3)參加活動期間,由本會依規定辦理保險。
(4)活動執行後,每人活動執行證明書一紙及紀念品一份
(5)對於參與本會服務表現良好之志工,因升學、進修、就業或其他
原因需志願服務時
數證明者,得發給服務時數證明書。(半年內服務時數達六十小
時以上者)
2.義務-(1)參加相關工作會議及誓師大會活動。
(2)擔任校園法律扶助宣導志工(文宣品發送、活動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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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33.48
1F:推 chrysalis11:請問這個有人有意願要組隊參加嗎? 06/03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