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g8100 (ㄚ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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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法律扶助基金会「法律Young起来!宣导活动
时间Wed May 28 21:01:08 2008
「法律Young起来!宣导活动徵选」,欢迎学生团体参加! 分类:活动讯息2008/05/14
18:18法律扶助基金会「法律Young起来!宣导活动徵选」,欢迎学生团体参加!
对社会底层的弱势民众而言,法律是相当陌生的,因此往往得不到社会资源与应有的帮助
,法律扶助基金会希望透过活动,将你的爱心用创意与行动落实在需要帮助的人身上,让
公益的爱没有死角!
◎欢迎学生团体报名参加,如有任何问题,请在此版留言回应。
新增 问与答QA (5/28更新)
◎活动时间:(97年5月至97年9月)
˙报名/企划书缴交:97/5/15-97/6/13
˙书面初选:97/6/16-97/6/20
˙初选公布:97/6/23
˙现场简报决选:97/7/1
˙决选公布:97/7/4
˙法扶日誓师授旗大会:97/7/12
˙企划执行:97/7/12 -97/9/20
◎活动参赛资格 :
˙国内各大专校院学生或校内社团 (含系学会)以及对法律扶助议题有兴趣
者(以团体竞赛为主,各团队人数至少3人以上,可跨系跨校组队)
◎活动内容:
请以法律扶助宣导为概念自行发挥创意规划活动企划书,活动内容不拘形式、地点,主办
单位将以企划书审查、现场提案方式评选出优秀队伍。
例:学校里的康辅社组队,下乡宣导法律常识、法治教育!
大毛、阿花、小明三人组队,到国小表演法律宣导话剧!
大传系同学拍ㄧ部法律宣导纪录片!!
◎审查程序:
(1)第一阶段书面初审:
竞赛队伍缴交完整书面企划案,经主办单位审核,评选优秀队伍进入决选,将公布
於活动网页
http://tw.myblog.yahoo.com/legal_org/ 并以电话及电子邮件通知入选队伍。
*审查标准:˙创新创意(40%)
˙整体可行性及效益(30%)
˙企划案完整性(20%)
˙经费编列之合理性(10%)
(2)第二阶段现场决选:
a.地点:台北市金山南路二段189号5楼
b.进行方式:决选当天入选队伍提案人数不得少於三人,可以各种形式展现创意
来发表其企
划案,每队时间以10分钟为限,发表完毕後,将由评审提问进行5分钟双向问
答。
c.提案器材︰主办单位提供投影机、投影布幕、CD播放音响、笔记型电脑,其他器
材请参赛
者自备。如需简报提案请在97年6月26日前将简报电子裆e-mail到
[email protected]。
*审查标准:˙创新创意(30%)
˙企划案完整性(20%)
˙整体可行性及效益(30%)
˙简报表现(10%)
˙团队精神(10%)
◎徵选公布:
主办单位评选之获选队伍,将於97年7月4日 於活动网页
http://tw.myblog.yahoo.com/legal_org/公布获选队伍名单,并以电话和电子邮件通知
获选队伍。
◎活动执行:
1.法律扶助基金会将与获选队伍合办该企划活动以落实企划内容,预算上限 为三万
元, 获选队
伍将在法扶日誓师大会上接受授旗与颁奖成为法扶校园志工种子队,活动後将有机会
成为 法扶
记录片主角!
2.获选队伍有义务协助主办单位进行法律扶助宣导 例:发送文宣品、活动现场悬挂宣
传布条,
法律扶助基金会将提供纪念品做为活动执行宣导品。
3.企划内容之活动对象单位,须由参加队伍自行连系与确定,此项将计入评选标准。
4.97年9月底前,执行队伍必须缴交活动结案报告(格式另行公布),该活动内容将於法
扶出版文
宣品及纪录片刊出。
◎权利与义务:
1.权利-(1)企划执行队伍居住或就学於活动地点县市以外者,参加本会提案、誓师大
会活动,
由本会酌予提供交通费。
(2)获得法扶专属T-shirt、纪念品。
(3)参加活动期间,由本会依规定办理保险。
(4)活动执行後,每人活动执行证明书一纸及纪念品一份
(5)对於参与本会服务表现良好之志工,因升学、进修、就业或其他
原因需志愿服务时
数证明者,得发给服务时数证明书。(半年内服务时数达六十小
时以上者)
2.义务-(1)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及誓师大会活动。
(2)担任校园法律扶助宣导志工(文宣品发送、活动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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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2.133.48
1F:推 chrysalis11:请问这个有人有意愿要组队参加吗? 06/03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