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eoieo (我愛自己)
看板NCCUlawserve
標題Re: [建議] 小嚴的文章
時間Thu Oct 5 22:45:09 2006
※ 引述《tiner (悠閒而單純的日子)》之銘言:
: 標題: Re: [建議] 小嚴的文章
: 時間: Thu Oct 5 13:28:08 2006
:
: ※ 引述《ieoieo (我愛自己)》之銘言:
: : ※ 引述《tiner (悠閒而單純的日子)》之銘言:
: : : 標題: [建議] 小嚴的文章
: : : 時間: Tue Oct 3 23:41:31 2006
: : : 小嚴,文章能不能簡短一點,
: : : 我每次都看不太懂你想說什麼。
: : 也沒有每次都看太不懂這麼誇張吧??
: : 我的表達能力很差嗎??
: : 以下是重點(文章長是因為有推論)
: : 1.我認為法律專業課程需要考慮參與人次,是故活動組在宣傳時應招攬推廣組參與
: : 2.法律專業課程初始定位在解答組必修課中,活動組得自由選修,但專業課程實際上
: : 係針對全社員開設,彌補實務經驗之不足.是故推廣組亦應考慮將法律專業課程列為
: : 必修之一,非僅解答組必修之.
:
: 當初之所以沒有列入推廣組的項目,
: 是有人反應推廣組的loading太重,
: 要準備中學推廣內容,要上他們組內的社課,又要上解答組的社課,
: 會佔據推廣組學弟妹太多時間。
這的確是當初討論到的結論
只是這並不排擠如果推廣組自己在設定組內要求時成為必修課
: 推廣組學弟妹想要來聽法律專業課程,當然是最好,
: 但我們不應該強迫他們做過多的課外活動。
參加推廣組實際上並不忙,準備活動累只累在瑣事很多
在辦出隊活動能學到什麼東西其實是看自己的學習能力
所以我認為針對推廣組一直一來都存在的問題--組員覺得沒有學到東西
這個問題上
法律專業課程是必要的
如妳所說loading的問題
這應該要與社團的發展與期望有所權衡
當初的考慮推廣組壓力的確是有其道理
但並非是唯一的考慮
我覺得是否要變成推廣組必修
就由組長自行認定
: 如果基於人次考量,或許我們可以開放系上的同學和學弟妹來聽,
: 變成是由法服社舉辦的系上活動,一方面可以達成法服社社員增進專業知識的目的,
: 另一方面也可以在系上打打廣告,讓大家了解法服社大概在做什麼。
社課是給社員的權利
所以才只開給社員
如果要開給全法律系
那就是另一種活動了
也不能稱作社課了
:
: : 3.社渡之重要性
:
: 社渡的事情,我想應該由現任幹部他們自行討論實施的必要性,
: 他們覺得有必要增進社員情感,這不失為一個方法。
當然當然,我只是把我心目中真正的期待說出來而已
還是得由幹部去做
: : : --
: : : ◆ From: 140.119.139.101
: : : 推 kuoya:應該不是看不懂~而是沒有耐心看完 我就是(舉手)~~ 10/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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