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eoieo (我愛自己)
看板NCCUlawserve
標題第一次解答組社課講義
時間Sun Sep 24 21:42:16 2006
案件紀錄表基本要求
一、三段論法
案件紀錄表的格式係按照三段論法的格式安排,即1、事實證據2、相關法條
3、小組擬答(涵攝),最後律師意見的部份是在小組擬答完交由律師檢驗並簽
名方完成案件紀錄表。
二、事實證據
1、事實記錄
a.人:當事人、案件關係人。
b.事:當事人、當事人與關係人間之法律關係。
c.時:民事法律關係發生(如契約訂定時點)或消滅(債之清償)、事實行為(如催
告)等時點;刑事案件之發生時點。
d.地:民事法律關係發生地、清償地、有無訴訟契約;刑事案件發生地。
e.物:民刑事有關之物件、文件。
2、當事人(諮詢人)之主張
事實記錄完後,應分點將當事人之主張記錄下來。若其主張與法律無關,仍
需記錄,僅再小組擬達時回應其主張無關法律問題。
3、證據紀錄
將當事人(諮詢人)所提出之證據以文字簡要記錄下來,包括直接證據(能確信
當事人法律關係存在之證據)及間接證據(能明確化當事人法律關係存在之證
據)。
二、相關法條
與當事人主張有關之法條,不需記錄基礎法律關係之法條(如契約之成立
等等),但於涵攝時應分點討論之。
三、小組擬答
1、民事:
a.實體法:小組應按照「請求權基礎」為分點之討論
【王澤鑑----法律思維與民法實例】
b.程序法:小組應按照當事人之主張判斷程序法之需求,若未主張進入程序
則應視案件需求提出有利於當事人之建議。
2、刑事:
a.實體法:小組應探討當事人之案件是否達於符合構成要件之可能性。
b.程序法:小組應按照當事人之主張判斷程序法之需求,若未主張進入程序
則應視案件需求提出有利於當事人之建議。
3、行政:
應按照實體法與程序法之順序進行討論,概念同上。
*注意事項:填寫案件紀錄表時,請以簡要清楚分點但合邏輯推論之方法為之。
討論時應先打草稿,確定答案後再謄於紀錄紙上。原則上討論及擬答時間不應
超過20分鐘,考慮到解答組同學多數尚未修過訴訟法,是故應與研究生共同討論。
四、律師意見
填寫完案件紀錄表後,應交由律師過目,若是遇到相當困難,連研究生都聽
不懂的案件,方能請律師在旁協助,否則律師基本上不得與當事人當面對話,亦
即小組擬答完後律師才會聽到由小組成員轉述之案件事實及擬答。若是律師認為
擬答恰當則應令律師於紀錄單上簽名。
五、案件紀錄袋
解答組成員務必確實填寫案件紀錄袋(以案件字加日期加上當日第幾件案件為案
號,例民事字2006092501,即民事案件2006年9月25日第1件;若非刑事、行政,如
消保法、勞動法等獨立之法律,則逕以消保字、勞動字為案件字),若未能完成則推
定未值班。
六、案件建檔
值班完後,小組成員應將當日之案件紀錄表打成電子檔,寄到社團信箱
[email protected],解答組組長確認後會將案件檔案存放在社辦電腦,待
社團網站完成後,上傳至網站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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