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eoieo (我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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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第一次解答组社课讲义
时间Sun Sep 24 21:42:16 2006
案件纪录表基本要求
一、三段论法
案件纪录表的格式系按照三段论法的格式安排,即1、事实证据2、相关法条
3、小组拟答(涵摄),最後律师意见的部份是在小组拟答完交由律师检验并签
名方完成案件纪录表。
二、事实证据
1、事实记录
a.人:当事人、案件关系人。
b.事:当事人、当事人与关系人间之法律关系。
c.时: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如契约订定时点)或消灭(债之清偿)、事实行为(如催
告)等时点;刑事案件之发生时点。
d.地: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地、清偿地、有无诉讼契约;刑事案件发生地。
e.物:民刑事有关之物件、文件。
2、当事人(谘询人)之主张
事实记录完後,应分点将当事人之主张记录下来。若其主张与法律无关,仍
需记录,仅再小组拟达时回应其主张无关法律问题。
3、证据纪录
将当事人(谘询人)所提出之证据以文字简要记录下来,包括直接证据(能确信
当事人法律关系存在之证据)及间接证据(能明确化当事人法律关系存在之证
据)。
二、相关法条
与当事人主张有关之法条,不需记录基础法律关系之法条(如契约之成立
等等),但於涵摄时应分点讨论之。
三、小组拟答
1、民事:
a.实体法:小组应按照「请求权基础」为分点之讨论
【王泽监----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
b.程序法:小组应按照当事人之主张判断程序法之需求,若未主张进入程序
则应视案件需求提出有利於当事人之建议。
2、刑事:
a.实体法:小组应探讨当事人之案件是否达於符合构成要件之可能性。
b.程序法:小组应按照当事人之主张判断程序法之需求,若未主张进入程序
则应视案件需求提出有利於当事人之建议。
3、行政:
应按照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顺序进行讨论,概念同上。
*注意事项:填写案件纪录表时,请以简要清楚分点但合逻辑推论之方法为之。
讨论时应先打草稿,确定答案後再誊於纪录纸上。原则上讨论及拟答时间不应
超过20分钟,考虑到解答组同学多数尚未修过诉讼法,是故应与研究生共同讨论。
四、律师意见
填写完案件纪录表後,应交由律师过目,若是遇到相当困难,连研究生都听
不懂的案件,方能请律师在旁协助,否则律师基本上不得与当事人当面对话,亦
即小组拟答完後律师才会听到由小组成员转述之案件事实及拟答。若是律师认为
拟答恰当则应令律师於纪录单上签名。
五、案件纪录袋
解答组成员务必确实填写案件纪录袋(以案件字加日期加上当日第几件案件为案
号,例民事字2006092501,即民事案件2006年9月25日第1件;若非刑事、行政,如
消保法、劳动法等独立之法律,则迳以消保字、劳动字为案件字),若未能完成则推
定未值班。
六、案件建档
值班完後,小组成员应将当日之案件纪录表打成电子档,寄到社团信箱
[email protected],解答组组长确认後会将案件档案存放在社办电脑,待
社团网站完成後,上传至网站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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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7.5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