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eoieo (我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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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手機費率未經使用者同意 被電信公司 私 …
時間Sun Apr 9 18:57:15 2006
既然是未經你同意而私自更改費率
建議你先寄封存證信函給中華電信專門負責費率的部門
在存證信函中寫明(以下是概略,以說明清楚事實經過及自己要求為重要)
1.事實經過: 原始契約內容之費率
且未經同意擅自更改費率,侵害本人權益
2.限期(收到信翌日)將費率更正回原來的188
3.更正須有書面通知
(通知書上須註明費率988為錯誤,
自有錯誤費率988起算至更正回原費率188期間之費用,按原始費率188計算)
4.若仍收到以988費率計算之帳單,
本人將告知消費者基金會協助且不排除以法律途徑伸張受侵害之權益
反正要表明清楚自己的態度
基本上營業員未依據契約上更改費率的規定而為更改費率之行為
此行為已超出契約範圍
而屬故意之侵權行為規範對象
(民法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力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不過最好的辦法當然還是去請消基會幫忙,
那裡有專人會幫你並教你處理.
但還是先寄存證信函,證明你有主張過自己權利,
個人不建議你繳988的帳單
與其錢入他們的口袋
倒不如等到調回來原來的費率再繳
而且如果他們因此將你停話
停話期間的各種損失中華電信也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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