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meyu (人渣當道法律無用)
看板NCCUlawserve
標題[公告] 下鄉有拉贊助的請注意~
時間Tue Apr 26 17:48:39 2005
拉贊助時,請注意告訴對方,贊助可以減免稅捐。
捐款帳號為:
台北銀行木柵分行 32021018400-1 財團法人指南法學文教基金會
捐助目的要特別指明給政大法律服務社下鄉服務之用。
其中95%的金額會撥給法服社,其他5%會由基金會自由運用。
但是減免稅捐時,還是以100%金額計算。
收據的話,助教說會在明年五月前統一開發。
(報稅都是5月,所以不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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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行政組的"非金額式贊助",我是有想到下列方法:
【例】100元的午餐,他要算我們50元。
那我們還是一樣付他們100元,只是會請他們同樣捐50元給指南基金會。
降應該算是一種變通的方法,
當然如果那家店沒有報稅減免的問題,那就不必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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