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meyu (人渣当道法律无用)
看板NCCUlawserve
标题[公告] 下乡有拉赞助的请注意~
时间Tue Apr 26 17:48:39 2005
拉赞助时,请注意告诉对方,赞助可以减免税捐。
捐款帐号为:
台北银行木栅分行 32021018400-1 财团法人指南法学文教基金会
捐助目的要特别指明给政大法律服务社下乡服务之用。
其中95%的金额会拨给法服社,其他5%会由基金会自由运用。
但是减免税捐时,还是以100%金额计算。
收据的话,助教说会在明年五月前统一开发。
(报税都是5月,所以不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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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行政组的"非金额式赞助",我是有想到下列方法:
【例】100元的午餐,他要算我们50元。
那我们还是一样付他们100元,只是会请他们同样捐50元给指南基金会。
降应该算是一种变通的方法,
当然如果那家店没有报税减免的问题,那就不必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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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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