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nimath (是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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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第九屆學生會 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 第一份公報
時間Mon Mar 17 19:09:52 2008
國立政治大學 第九屆大學部
第09屆學生會正副會長‧第14屆校務會議代表‧第09屆學生議員 選舉 選舉公報
國立政治大學第九屆大學部第09屆學生會正副會長、第14屆校務會議代表暨第09屆學生
議員選舉,經定於
民國97年04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至下午5時止舉行投票。依據國
立政治大學學會選舉罷免法相關法條,公告相關事項如下。
一、選舉人及其總額:
選舉人資格:
具備本校正式學籍之在學大學部學生得選舉正副會長、該生所屬院之學生議員、
校務會議代表;研究所學生(含碩士班與博士班)得選舉校務會議代表。
二、應選名額、保障名額及候選人資格:
1.應選名額:
(1)正副會長:一組(搭檔競選)
(2)學生議會議員:九個學院,共計44人;各學系應有一名保障名額。
文學院:04名
理學院:02名
社科院:10名
法學院:03名
商學院:11名
外語院:06名
傳播院:04名
國務院:02名
教育院:02名
(3)校務會議代表:10名
2.候選人資格:
(1)大學部正副會長:具備本校正式學籍之在學大學部學生。
(2)大學部學生議會議員:具備本校正式學籍之在學大學部學生,
惟僅能登記參選所屬之院。
(3)校務會議學生代表:具備本校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
(含學士、碩士、博士班)。
三、候選人登記期間、應繳交資料及費用:
1.登記期間:
(1)網路登記:即日起至
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二十五日止,將姓名、系級、學號、聯絡方式
與政見的電子檔寄至貓空ID:EC9
(2)到場登記:
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二十四日、二十五日中午十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備妥
應繳證件親自至四維堂門口登記參選。
2.應繳交資料:
(1)候選人登記表(選委會當場發送)
(2)候選人經歷與政見(電子檔:經歷100字以內,政見50~200字);
(3)候選人二吋脫帽半身光面照片二張(無照者於收件現場照相,請著正式服裝);
(4)候選人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
(5)候選人選舉承諾書(選委會當場發送)
四、選委會委員名單:
應數二 盧恩凡(召集委員)、
阿語三 林詩婷、
資管四 施建筠、
政治四 賴奕豪、
應數二 林辰、
政治二 蔡士棱、
政治二 鍾國元
五、其他應注意事項:
1.本選舉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會選舉罷免法】(下簡稱「選罷法」)辦理。
2.候選人須簽署「候選人選舉承諾書」,承諾書另行公布。
3.選舉資訊請見言論廣場、電子佈告欄貓空行館NCCUSP學生議會版、
4.公辦政見發表會時間、地點於第二份選舉公告公佈。
5.
(1)正副會長任期:
每年七月一日始至隔年六月三十日止,任期一年,
連選得連任一次。
(2)學生議員任期:
每年五月二十日始至隔年五月十九日止,任期一年,
連選得連任。
(3)校務會議學生代表任期:
每年七月一日始至隔年六月三十日止,任期一年,
連選得連任。
6.會長、校務會議學生代表須為政大之在學學生,當選後若有轉學、休學、退學等,
其資格同時取消。
7.當選限制:(選罷法第十三條)會長選舉以獲最高有效票者為當選,得票數相同時
以抽籤決定之。
會長候選人若同額競選時應就同意或不同意兩面行之,以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
者當選惟投票率應超過本會會員總人數之百分之十五,該選舉始為有效。
校務會議學生代表選舉投票率超過百分之十五時,按應選名額選出,由獲有效票較
多者為當選;票數相同時,以抽籤定之;投票率未過百分之十五時,以得票數超過
五十票按得票當選。
學生議員選舉各該選區投票率超過百分之十時,按各選區應選名額選出,除保障名
額外,獲有效票票數較多者為當選;票數相同時,以抽籤定之;投票率未過百分之
十時,以得票超過十五票按得票數高低當選。
8.候選人未達應選名額或同額競選實應就同意或不同意兩面行之,以同意票數多於不
同意票數者當選。(議員選罷法第八條)
9.登記為候選人者,將抽籤決定候選人號次,未到者由選委會代為抽籤,日期擬定於
民國96年03月27日下午13:00於大學部學生會會辦舉行。
第九屆學生會 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 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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