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nimath (是小孩~)
看板NCCUflamenco
标题第九届学生会 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 第一份公报
时间Mon Mar 17 19:09:52 2008
国立政治大学 第九届大学部
第09届学生会正副会长‧第14届校务会议代表‧第09届学生议员 选举 选举公报
国立政治大学第九届大学部第09届学生会正副会长、第14届校务会议代表暨第09届学生
议员选举,经定於
民国97年04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时起至下午5时止举行投票。依据国
立政治大学学会选举罢免法相关法条,公告相关事项如下。
一、选举人及其总额:
选举人资格:
具备本校正式学籍之在学大学部学生得选举正副会长、该生所属院之学生议员、
校务会议代表;研究所学生(含硕士班与博士班)得选举校务会议代表。
二、应选名额、保障名额及候选人资格:
1.应选名额:
(1)正副会长:一组(搭档竞选)
(2)学生议会议员:九个学院,共计44人;各学系应有一名保障名额。
文学院:04名
理学院:02名
社科院:10名
法学院:03名
商学院:11名
外语院:06名
传播院:04名
国务院:02名
教育院:02名
(3)校务会议代表:10名
2.候选人资格:
(1)大学部正副会长:具备本校正式学籍之在学大学部学生。
(2)大学部学生议会议员:具备本校正式学籍之在学大学部学生,
惟仅能登记参选所属之院。
(3)校务会议学生代表:具备本校正式学籍之在学学生
(含学士、硕士、博士班)。
三、候选人登记期间、应缴交资料及费用:
1.登记期间:
(1)网路登记:即日起至
民国九十七年三月二十五日止,将姓名、系级、学号、联络方式
与政见的电子档寄至猫空ID:EC9
(2)到场登记:
民国九十七年三月二十四日、二十五日中午十二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备妥
应缴证件亲自至四维堂门口登记参选。
2.应缴交资料:
(1)候选人登记表(选委会当场发送)
(2)候选人经历与政见(电子档:经历100字以内,政见50~200字);
(3)候选人二寸脱帽半身光面照片二张(无照者於收件现场照相,请着正式服装);
(4)候选人学生证正反面影印本乙份。
(5)候选人选举承诺书(选委会当场发送)
四、选委会委员名单:
应数二 卢恩凡(召集委员)、
阿语三 林诗婷、
资管四 施建筠、
政治四 赖奕豪、
应数二 林辰、
政治二 蔡士棱、
政治二 锺国元
五、其他应注意事项:
1.本选举依据【国立政治大学学生会选举罢免法】(下简称「选罢法」)办理。
2.候选人须签署「候选人选举承诺书」,承诺书另行公布。
3.选举资讯请见言论广场、电子布告栏猫空行馆NCCUSP学生议会版、
4.公办政见发表会时间、地点於第二份选举公告公布。
5.
(1)正副会长任期:
每年七月一日始至隔年六月三十日止,任期一年,
连选得连任一次。
(2)学生议员任期:
每年五月二十日始至隔年五月十九日止,任期一年,
连选得连任。
(3)校务会议学生代表任期:
每年七月一日始至隔年六月三十日止,任期一年,
连选得连任。
6.会长、校务会议学生代表须为政大之在学学生,当选後若有转学、休学、退学等,
其资格同时取消。
7.当选限制:(选罢法第十三条)会长选举以获最高有效票者为当选,得票数相同时
以抽签决定之。
会长候选人若同额竞选时应就同意或不同意两面行之,以同意票数多於不同意票数
者当选惟投票率应超过本会会员总人数之百分之十五,该选举始为有效。
校务会议学生代表选举投票率超过百分之十五时,按应选名额选出,由获有效票较
多者为当选;票数相同时,以抽签定之;投票率未过百分之十五时,以得票数超过
五十票按得票当选。
学生议员选举各该选区投票率超过百分之十时,按各选区应选名额选出,除保障名
额外,获有效票票数较多者为当选;票数相同时,以抽签定之;投票率未过百分之
十时,以得票超过十五票按得票数高低当选。
8.候选人未达应选名额或同额竞选实应就同意或不同意两面行之,以同意票数多於不
同意票数者当选。(议员选罢法第八条)
9.登记为候选人者,将抽签决定候选人号次,未到者由选委会代为抽签,日期拟定於
民国96年03月27日下午13:00於大学部学生会会办举行。
第九届学生会 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 编印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