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yllis0624 (叫我A哥就對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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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剪報] 為保工作權 健保局助理抗爭 資方妥協
時間Thu Jul 20 10:15:41 2006
為保工作權 健保局助理抗爭 資方妥協
■苦勞報導2006/07/17
為反對資方計畫性裁員與減少每年工作津貼,中央健康保險局業務助理權益促進會,
於7月17日下午發動一百多名健保局業務助理及約聘人員,參加北市勞工局舉行的勞資爭
議協調會議。代表在場內與資方談判,場外則以靜坐、唱歌呼口號等方式聲援。在勞工團
結的施壓下,資方一改以往的強硬立場,表示勞方若能取得所有簽署要求協商員工的同意
授權,就願意廢除高度爭議的新版《工作規則》。對於意外的收穫,促進會方面表示憂喜
參半。
健保業務助理,是健保局自1996年臨時招考與雇用的基層業務人員。業務助理沒有正
式的名份,亦不曾享有正式員工「4.6個月績效獎金」的福利,只有一年核發一個月的工
作津貼。每個月三萬出頭的薪水,十年來不曾調漲過。原本的一年一簽制度,到1998年由
「暫僱人員」改稱「業務助理」,適用勞基法後才解除。而健保局內的業務助理由初期的
800多人已減少到目前的500多人。
業務助理權益促進會發言人蔡小姐表示,健保局2000年為減少支出,曾欲裁減業務助
理,雖被助理們動員擋下,但2005年健保局又以2000年協調會只承諾繼續雇用5年為由,
著手裁撤業務助理。在業務助理們緊急成立「健保局業務助理權益促進會」,並動員超過
200人至立法院舉行協調會,暫時又保住了工作。蔡小姐強調,這次健保局在未與勞方代
表協商下通過新版的《工作規則》,則又是再度業務助理開刀。
據了解,健保局公佈的新版《工作規則》中,第27條表面上放寬業務助理的事病假規
定,請事病假可各14天不扣薪,但又將每年固定發給一個月的工作津貼(即年終獎金),
改為「酌情發給最多一個月」工作津貼,實際上是變相減薪。而第45至47條中,除規定聘
僱人員、技工工友及業務助理「連續兩年考績丙等(業務助理為考評三等)」即予以資遣
。另外又特別規定業務助理「每年考評一等者不得超過75%」,加上「事病假超過14天者
考評不得為一等」的規定,環環相扣之下,無異於制訂業務助理的「計畫性裁員條款」。
業務助理權益促進會及高屏分局同仁共約500人,曾於7月14日向高市勞工局申請勞資
爭議調解,當時局方態度強硬,並表示45至47條只是「預防性的配套措施」,未必會真正
實行。而在這次北市勞工局的勞資爭議協調會中,在勞方壓力下終於決定讓步,同意廢除
新版的《工作規則》,改沿用舊有規定。而附上的但書是要勞方當初所有參與發起勞資爭
議的員工,都簽名授權勞方代表締約。對於這項意外的戰果,促進會成員顯出憂喜參半的
反應。
勞方協商代表之一的全國總工會勞動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汪英達表示,資方接下來如果
能成功說服或施壓,使少數成員不簽署授權,則今天爭取到的結果也將會是一場空。不過
若促進會成員能將成果帶回健保局內和其他同仁溝通理念,可以強化未來的動員能力。汪
英達指出,7月14在高雄的調解會中,健保局工會某常務理事竟然出面擔任資方代表,這
顯示出工會的立場未來還有很多進步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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