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lce (BUSY BEE)
看板NCCU_SEED
標題樂生現況!我們暫時阻止立即的拆除計畫!611遊行仍然需要您的參與
時間Sat May 27 10:23:18 2006
各位關心樂生院的朋友:
五月十七日,我們看到報導,行政院在古蹟審議程序尚未完成下,逕行裁定拆除百分之六十樂生院。
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article_id=3652292
十八日,捷運局長在議會放話,將於週三(二十四日)邀集北縣府、文建會與衛生署研擬拆遷時程。
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article_id=3668606
心急如焚的我們,於週二(二十三日)分別到衛生署與文建會陳情,要求重視住民自主意願、重視專業審查,反對黑箱作業。衛生署未作任何具體承諾,僅以"會在會議上代為傳達"模糊回應。文建會則正面回應三點訴求,會後更發新聞稿表示絕對遵守文資審查專業程序的決心。
為了以防萬一,自救會七名代表與青年樂生聯盟十三名伙伴,千里迢迢的在週三(二十四日)早上九點趕往位於北投的捷運局北區工程處,要求參與會議。自救會代表在北工處門口被警方攔阻,受到警方惡言相向。好在,已有五位青年樂生聯盟伙伴事先進入會議室,要求列席。捷運局見狀,宣布散會。
我們與自救會等二十幾個人,用即知即行的街頭行動暫時制止了違反程序正義的拆除決定。然而,這樣並不代表樂生院解除危機,究竟文建會是否會依照承諾介入?政治是否會干預專業,使一切努力付諸流水?文化是否仍舊不敵工程?院民是否可以擁有一般人民擁有的居住權?住民是否可以代表自己發聲,出席關鍵的會議?決策是否可以透明?一切都需要更多人的投入才能達到。
樂生院的暫訂古蹟到六月十二日截止,為了向政府和社會大眾表達我們堅持保留樂生院的決心,我們將於六月十一日舉辦遊行。請您將您的時間空出來,用行動捍衛文化、捍衛人權,捍衛樂生院。多一個人站出來,就多一分力量。
文建會新聞稿:
http://www.cca.gov.tw/app/autocue/news/culture_news_template.jsp?news_id=1148380306098
青年樂生聯盟 詠光 0955311773
相關報導:
恪守新版文資法 一切按程序走吧 【2006/05/24 民生報】
【紀慧玲】
位於新莊、迴龍交界帶的新莊療養院,為日治時期日本政府安置漢生病(麻瘋)患設置的隔離所,歷半世紀歲月,患者人數已大為減少,但此地作為台灣醫療史、人權史及殖民歷史印記的重大文化記憶保存地,具有高度文化價值。
然而,由於新莊捷運機場位址選於此,數年前,衛生署興建迴龍醫院,逐步搬遷院民,引發院民抗爭。弱勢聲音獲得學生、古蹟學者支持,從此展開漫長的爭取保存歷程。
這段歷程,從91年底行動,歷任蘇貞昌縣長、周錫偉縣長,也歷任游錫?、謝長廷、蘇貞昌三位行政院長,文建會主委也易人,從陳其南換到邱坤良。文建會於去年12月6日依據新版文資法,指定樂生院為「暫定古蹟」是保存訴求最大進展,但半年過去,即使新任台北縣文化局長朱惠良有心解決,11位古蹟學者也同意「樂生院具有國家古蹟價值」,仍難抵地方強大壓力,無法召開正式古蹟審議委員會,台北縣府也以40%方案作為最後解決底限。
說穿了,文化與經濟建設、政治利益一旦衝突,犧牲的仍是「最不具實用價值」的文化。這場拔河,在地方角力及地方自治法保護下,地方文化官根本無力可施。然而,即使同樣押上烏紗帽,文建會最高首長就能抵擋「國家重大建設」這頂更大的硬帽子嗎?唯一可以確定的是,文化資產法是唯一護身符,文資法是行政院頒定、總統公告實施,文化資產與重大建設衝突自古皆然,樂生院不會是最後一樁,將來還有層出不窮案例。就讓新法上路,一切按程序走,否則,這新版文資法白修一場,文資法也可廢了。
樂生院保存40% 自救會緊急行動 【2006/05/24 民生報】
樂生自救聯盟與青年樂生聯盟昨到文建會抗議,文建會副主委洪慶峰(右)到場時,抗議學生戴著行政院長蘇貞昌的面具,表演行動劇。 記者侯永全/攝影
【記者紀慧玲/報導】 【2006/05/24 民生報】
攸關大台北居民交通權益,卻與文化資產保存與否相抵觸的台北縣新莊樂生療養院案,昨再度昇高對立面,樂生保留自救會、青年樂生聯盟昨再度分赴衛生署、文建會陳情,抗議行政院15日核定40%保存方案,指責文建會未善盡保護文化資產職責。
文建會稍後發表聲明指出,文建會保存文化資產責無旁貸,在6月12日暫定古蹟期限屆滿之後,如果台北縣政府仍無作為,文建會將代行處理,逕行召開古蹟審議委員會,盡速讓樂生院案獲致妥善解決。 ......(全文請見:
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article_id=3729642)
文資保存 政院與文建會政策不同調
地方政府有空間擺爛【2006/05/24 自由時報】
記者凌美雪/特稿
針對行政院「核定」捷運新莊線機廠與樂生療養院保存爭議案,決議保留41.6%樂生建物一事,昨天文建會主委辦公室否認,指出行政院並非「核定」而是「備查」,也就是說,樂生建物要不要保留或是部分保留,還有研討的空間。
可是,就文資中心籌備處主任張瓏的說法,任何古蹟遺址,一旦公告為暫定古蹟,那麼,無論公家或私人的財產土地,都不能隨便開發或拆遷,所以,「保留41.6%樂生建物」的決議根本是荒謬的。
詳究樂生與台中惠來遺址的問題,實際上性質很像,亦即它們都座落於都市開發的黃金地點,「很有商業價值,不開發很可惜」,地方政府雖口頭都說願為文化恪盡心力,但礙於地方複雜的利害關係,地方政府不想明著擋人財路,就遲遲不肯做出指定古蹟的決定。
新文資法公告以後,指出若地方政府無任何作為,文建會得代行處理,彷彿正好給予地方政府「擺爛」的保護傘,反正不處理的結果,中央會介入,交給中央處理就好了。
那麼,中央對地方究竟有沒有約束力呢?據瞭解,代表中央的文建會有權督導、建議,最後代行處理,卻沒有直接懲罰地方的權力,唯文資法當中有部分條文提及地方在處理古蹟遺址保存問題時,若有違法,可依法處以20至100萬的罰款。
但面對地方政府的拖延,文建會以不直接與地方為敵的立場,通常都會先「等」,等到期了看地方怎麼做,然後被動研擬對策,時間一再拖延,更甭提對地方祭罰則。如果這時文建會的主管機關行政院又有不同見解,地方政府就有更多空間擺爛了。.....(完整報導:
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article_id=3729619)
古蹟難題接踵 文建會窘 2006.05.24 中國時報
丁榮生/專題報導 ......如何醫治這些台灣古蹟疑難雜症,是當初興高采烈接下文資業務的文建會所未曾預料的,如今彷彿百病齊發,更讓現有古蹟保存政務捉襟見肘,看來由樂生院等案例引爆的,不只是文化行政的衝突而已,也可能是台灣古蹟保存的轉捩點。 (全文:
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article_id=3729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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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estian:支持樂生...可是學運的力量為何不也去反貪倒扁呢? 07/26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