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lce (表演與迷失)
看板NCCU_SEED
標題Re: 言論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礎 ( 9/30/85)
時間Sat Apr 15 11:39:01 2006
※ 引述《phyllis0624 (叫我A哥就對了啦~)》之銘言:
: 十年後的台灣,真的有”言論自由”嗎?
: 還是仍然只有權力者的喃喃自語,我們看到李子春 邱毅衝撞時
: 我們知道真正的人民是”不被允許”如此的,
: 他們是在奪權,所以以投資觀點來說,成本將帶來獲利.
: 而人民是痛到要叫,希望可以改善生活,卻被污名為”暴民”,與在刑責的陰影噤若寒蟬
: ,有人說反什麼集遊法,你們就是不帶種,不敢坐牢嘛!這種觀點就是精英觀點,我們要
: 的社會是人人都可發聲,不用付太大代價且會被重視的社會.
: 現在是大家都可以說,但只能私下三五好友說,不能結合大家或有組織地來說”自己的心
: 聲”,可以聚集的只能政黨造勢和演唱會,看著政治和影視明星,覆誦他們的話,他們的
: 觀點.
這可以分兩個層次談
第一,為什人民不敢衝?又為何所謂政客們敢衝?
就如同你所說的,要付的代價差太多了
舉例來說,清潔外包阿姨真的受到很大的壓迫,在工作上被莫名扣勞健保
沒有薪資單,工作量太大的問題,他難道沒有意識感覺到自己的處境是很不友善的嗎?
當然不是。但他跟老闆溝通時,卻可以很粗暴的言語對待,甚至之後還會收回自己的情
緒,和他們達到表面上的和善,為的是什麼?
他的工作時間被極度壓縮,每天早上六點半到四點半 晚上七點到十點,其他時間就要回家
照顧家庭,哪來的時間精力來反思自己自己的處境?或就算有意識了,他的心思又能夠
投注多少呢?
若一旦選擇走出來做些什麼,他將要面臨犧牲工作,生活重心,人際網絡的可能,
這對他來說在加減分之後依然是正值嗎?
反觀政客們,他們的衝其實也不是真正的要為人民做些什麼,反而有點作秀及表演性質
由於背後有政黨,權勢,財力的支持,所以也不會有太大的犧牲,加減分之後依然有賺頭。
第二,對一般人民來說,願意把自己的處境與狀態說出來,甚至爭取合理的對待,
真的會有效果嗎?又,如何讓他願意相信在作了什麼之後是會有所不同的?
沒有文化資本,物理資本,社會資本,一個孤單的個體面對世界全然的壓迫時,要如何
讓他相信自己是有力量的?這很難,有時候我也不太相信自己能夠做些什麼,或改變什
麼。尤其當同學或其他朋友更進一步的問說"你這樣的熱情會持續到什麼時候呢?"對呀,
這只不過是一種年輕人的追求理想的表現罷了,過不久就會面臨到現實的壓力,
選擇繼續停留在自己的無助及孤單中。
我們不願如此,但支持的網絡又在哪裡呢?
憑著一股使命感或十字架嗎?或是一群"有夢最美"的年輕人的互相撫慰取暖?
: 當這個社會,從事社運跟社福會有一餐沒一餐,且被人瞧不起和欺負時,我們能期待有非
: 奪權而是真心希望更好的監督嗎?
: 我去拜訪黑手那卡西和苦勞網時,他們常薪水遲付,且錢不多,這些工作難道不重要,努
: 力並不能被看見,沒有成就感,難怪只有小眾願意投入,這樣對社會會比較好嗎?
: 我們反對現行集會遊行法,現行三十五條規定只有兩條保障遊行者安全,其他都是限制及
: 懲罰條款,且不時冠以”妨礙社會秩序”等字眼形塑”暴民”意象.
: 北歐國家如瑞典有關集會遊行的是”集會遊行服務法”,意旨在保護遊行者安全,不報備
: 者依然可以遊行,只是若反對意見者介入破壞,警察沒有幫忙義務.
: 反觀台灣不但限定天數前要報備,還要警方許可才行,區域與進行時間有諸多限定,連訴
: 求和方式都干涉到底,還美化說是保護其他人權益.
: 那這麼說好了,中華電信工會依工會法合法罷工,人民團體依請願法合法請願時,為什麼
: 警方可以又搬出集會遊行法裁量權強制命令解散,以生產秩序和交通秩序要顧及之名去壓
: 縮人民自救的呼聲,是一種假尊重,若其他人覺得權益受損,可以依民法的規定來向集會
: 遊行者求償,不是嗎?
: 集會遊行法這問題反映的是,台灣的社運是精英社運,精英份子間的權力爭奪以人民利益
: 包裝,所以人民也看破這一切,覺得反正成王敗寇,刑責和社會壓力就是社運者應該承擔
: 的,改天你翻身,你可以撈回來嘛!
: 這就是台灣人民的觀點,但若一直這樣,社運將淪為宮廷劇及接頭藝術秀,要讓人民參與
: 社會進步與解放,街頭運動前的蹲點及基層組織工作才是真正的發酵點.
: 台灣的民主是從根爛起,又不是集會遊行法爛而已,大家有表現自我的自由與看八卦的自
: 由,但更深一點的部分卻是無能為力的.
: 為什麼揭弊要透過TVBS,大家可知道每一個議案,立委出席率與投票立場統計嗎?這
: 些資料一點都不友善閱讀,放在網頁上一小角或東拼西湊,都市人都看不懂,鄉村更是不
: 可能知道自己選的民代平日在幹嘛?
: 公僕與官員應該是沒有人權的,如果今天陳水扁與各級官員二十四小時都有針孔跟拍,大
: 家在各巷口可以自由點閱,或是選上者要自官明志,那還會有黑金或性醜聞嗎?
: 你說這侵害人權,不,他們是公僕,身體已經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人民,類似這樣透明
: 與徹底的監督,與許多公民論壇與直接民權代議制的施行,我們才願意跟政府訂下委託契
: 約,不然若我們要回歸小社區或社群自給自足的體系,國家不能以內亂與分裂國土鎮壓我
: 們.
: 國家終將消失,但我們人類真的學會體諒同理與合作了嗎?還是沒有一個中央集權的暴力
: 就無法自我約束了呢?
: 集會遊行法不是問題,只是表象,台灣人或是說整個人類的生活型態要徹底反省與前進,
: 我們才會有未來,否則壓迫持續,野蠻時代也將要到來.
: 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也是一個最壞的時代,端看我們如何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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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4.156.121
1F:推 spicy3:第一與第二是一樣的:) 04/15 16:27
2F:推 spicy3:資源動員論,或可比稍加涵括你所言,請參考 04/15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