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yllis0624 (叫我A哥就對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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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剪報] 受害者與加害者的歷史記憶
時間Sat Apr 8 00:45:44 2006
受害者與加害者的歷史記憶
■苦勞評論2006/04/07
當歷史已經弔詭到,將受害者也扭曲成加害者,要怎麼對這段歷史進行詮釋?
章詒和在《往事並不如煙》中,以描述幾個重要的民盟典型人物,批判毛澤東主政時期的中國。評斷大鳴大放、三反五反、文革時,最不該將自己當成純粹的受害者,只知道伸出一個手指指著別人,《往事並不如煙》固然有類似的問題,但不得不提到,章詒和在〈斯人寂寞:聶紺弩晚年片斷〉一章中,卻還算自我批判了她在文革10年牢獄之時,曾經為了避免體力勞動,自願記錄一名已然瘋的婦女所說的種種反動言語。最後這些紀錄,直接導致讓這名婦女被槍斃時,章詒和說道:「從抓我的那一刻起,我一直認為自己無罪,但從槍斃她的那一天開始,我便覺得自己有罪了
。」
同樣的,我們該怎麼看待不同原住民所詮釋出來不同的高砂義勇軍?
在日本殖民時期,高砂義勇軍的出現當然是個歷史的悲劇,但經過複雜的歷史發展與社會變遷,悲劇,能變成非黑即白的忠奸劇,也可以成為壯烈的愛國從軍劇,還能搞成商業與娛樂並具的偶像劇。端看當事人、社會如何選擇性地記憶、詮釋而已。
2月底鬧得軒然大波的「高砂義勇軍紀念碑」,看來還沒有歇停的跡象,台北縣烏來鄉高砂義勇隊紀念協會昨天(4月6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尊重原住民族的歷史事實和記憶,反對拆除和更動高砂義勇軍紀念碑。中研院台灣史研究所助研究員吳叡人教授則提出「記憶的自由」(Freedom to Remember)概念,呼籲集體記憶是族群認同的核心,而「記憶的自由」是各族群不可侵犯的權利。
這種記憶的自由,卻從來都不曾記得〈悼念高砂義勇隊,勿忘南洋受害者〉文中更值得被記憶的南洋人民。只從日本殖民者及高砂義勇軍兩者的關係來看,台灣的原住民族當然是個受害者,但能夠這麼單純嗎?別忘了我們曾在〈志願,才是大問題〉提到的:「有沒有人深究,高砂義勇軍,宰了多少南洋當地原住民及平民?有沒有跟著日軍一起吃人肉、強姦婦女?攻陷巴丹要塞後,美菲軍戰俘被押往菲律賓邦板牙省時,數千人死於飢餓、疾病或被殺害,在這個世界著名的『巴丹死亡夜行軍』中,志願的高砂義勇軍是不是共犯?」
就因為不單純,所以台北縣政府及高金素梅的片面論述才會被一些人視為粗暴,而挾著國家機器及公權力的拆除「效率」,更是有白色恐怖的陰影。
但另一種片面論述呢?在紀念碑事件中,由於對立面是台北縣政府的動作加上傳統泛藍的威權論述,在這種相對性下,可以將自己置放進「民」的位置,取得國家機器暴力 v.s. 族群集體記憶的道德高位,但這個「民」仔細論證,將高砂義勇軍實踐大和魂、驍勇善戰、台日間袍澤情誼、部隊紀律等等極端美化,認同另一個國家機器暴力,要是這種記憶「不能被侵犯」,豈不是將記憶自由無限上綱?
不去刨深記憶的根源,停留在尊重多元、不要遺忘、擁抱悲情等等感性的訴求,其實是某種政治意識型態合理化的偷渡手法,這種打混仗的結果,在台灣才會出現最等而下之的,如同「在日台灣同鄉會」在2月21日的聲明:「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台灣原住民驍勇善戰被譽為是日本最強的部隊,如今後代要用什麼語言,要如何紀念其祖先,不容他人置喙。」照這種邏輯,宰了數百萬猶太人的德國納粹,更是史無前例地英勇,納粹後代要用什麼語言和方式紀念其祖先,更不容他人囉唆。
當然必須看到吳叡人還提到的「讓他們經由內部的相互溝通和共同反省以形成共識,決定自己想要如何記憶,進而重建自己的共同記憶。」這個重要的觀點,但再再需要先從被台灣社會高度扭曲、撕裂的高砂義勇軍做起。
呼喊自我記憶的權力及詮釋權固然重要,但如果只肯對自我的記憶進行選擇性的詮釋,只想著後人的頂禮膜拜,絲毫沒有自我反省及討論的空間,仍然自顧自地一路操作下去,沒錯,作為一個人,固誰皆有自吹自擂、自怨自哀的「權利」,卻也別怨他人生時唾惡、死後鞭屍,畢竟,在這其中,一旦誰也沒有去理解誰,誰也沒有反省誰,誰也沒有道歉誰,當然也就沒有了理解和原諒。老話一句,不過是大時代下人格扭曲的可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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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2006/04/06 不容警總再現,拒絕扭曲事實 烏來高砂義勇隊慰靈紀念碑遭強制拆除事件 ◎台北縣烏來鄉高砂義勇隊紀念協會
2006/04/05 看見並擁抱共存的悲情與記憶落差 ◎張茂桂(外省臺灣人協會理事長、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2005/06/20 志願,才是大問題 ◎苦勞評論
2006/02/23 悼念高砂義勇隊,勿忘南洋受害者 ◎袁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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