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yllis0624 (叫我A哥就對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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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向基改作物說NO也不行! WTO裁定歐盟違反自由貿易
時間Fri Feb 17 02:18:57 2006
向基改作物說NO也不行!
WTO裁定歐盟違反自由貿易
■苦勞報導2006/02/09
被歐洲人視為「科學怪人食物」的基因改造作物產品,日前WTO做出初步裁決(preliminary ruling),歐盟過去限制基改作物及食品進口,違反自由貿易原則。這項裁定已經引起立場彼此相左的各國政府、企業及NGO組織關注,紛紛發言支持或反對,預料在最終裁定做出前後,仍將會有許多的爭議。
歐盟是從在1999年6月開始,以新科技對環境、人類健康影響不明的「預防原則」(precautionary principle)為由,限制基改食品的進口。美國、加拿大、阿根廷等國家則於2003年5月對WTO提出申訴。雖然歐盟於2003年8月就取消了一部分的限制政策,允許經過檢驗確定安全的基改食品進入歐洲市場,但日前WTO的裁決,進一步地將歐盟的限制政策推翻。
美國的企業和政府對WTO的裁定表示歡迎,他們一直認為,歐盟禁止進口轉基因食物,是一種保護主義及貿易障礙的做法,而且沒有科學根據。美國著名的生物科技公司「孟山都」(Monsanto)發言人霍納(Chris Horner)說,「我們認為重要的是,每個國家都必須擁有一套以科學為基礎的規範架構。」
美國貿易代表波特曼(Rob Portman)表示,美國的立場一向認為生物科技作物是絕對安全及有益的。
而長期研究農業政策的「農業及貿易政策中心」(Institute for Agriculture and Trade Policy;IATP)主管歐森(Dennis Olson)表示:「WTO一步步地踐踏政府的民主決策,實在是令人失望。」
由於聯合國在2000年針對基改作物安全已經通過了「卡塔赫納議定書」(The Cartagena Protocol on Biosafety),並且在2003年9月正式開始生效,這是一份「預防原則」的協定,規定出口所有的基改作物時,需要事先過得進口國的許可,就算已經確定了其安全性,進口國仍可以要求出口商做風險評估而暫停或延遲交貨時間。
歐森批評:「現在WTO居然無視於國際已經存在的民主決議,反而遵從美國政府的要求,做出這種不合法的裁定。」
歐洲地球之友成員汪德(Alexandra Wande)諷刺:「WTO現在是決定所有人該吃什麼該種什麼的最終機關。」
不過美國卻不因此而鬆手,美國最大的食物及飲料遊說團體「美國食品協會」(The Food Products Association;FPA)表示,美國企業會繼續針對歐盟的其它貿易障礙進行申訴,例如基改食品上標籤及追蹤機制。也就是說,未來美國將希望能取消商品上打上基改標籤的政策,以讓消費者「自由」選擇食品,不受標籤「誤導」。
由於WTO從沒有最終裁決推翻初步裁決的前例,所以WTO預計將於三週後做出的最終裁決,將不會有任何變化。如果歐盟不服裁決,可以在60天內進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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