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leshelter (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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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貼 專櫃小姐苦 站到腳變形
時間Sun Nov 28 16:13:14 2004
※ [本文轉錄自 NTUniNews 看板]
作者: paleshelter (最後) 看板: NTUniNews
標題: 轉貼 專櫃小姐苦 站到腳變形
時間: Sun Nov 28 16:13:03 2004
【2004/11/28 聯合晚報】
專櫃小姐苦 站到腳變形
部分百貨公司化妝品專櫃小姐須穿著高跟鞋上班,一站十幾個小時,長期下來
導致腳趾嚴重變形。
照片:立委鄭三元提供
【記者黃福其/台北報導】
百貨公司最近接連舉辦周年慶,業績嚇嚇叫,不過部分百貨公司銷售人員,尤其
是化妝品專櫃小姐因公司規定須穿著高跟鞋上班,經常一站就十幾個小時,長期
下來導致腳趾嚴重變形,卻又未列入勞保職業傷害。最近還有專櫃小姐為此向親
民黨立委鄭三元陳情。
鄭三元說,百貨公司內部管理規定不一,但幾乎都不提供現場專櫃人員座椅,要
求全程站著上班,尤其許多化妝品公司對於旗下專櫃小姐衣著要求最嚴格,往往
要求須穿著高跟鞋或有跟的鞋子上班,每一班10至12小時長時間站立,其間不得
坐著休息,甚至上廁所也規定時間,對健康實有很大影響,除了常見的胃病、膀
胱炎之外,腳部病變最為普遍。
他說,這些專櫃小姐因長時間站立、穿有跟鞋子所導致的傷害,初期只是酸疼等
輕微症狀,但日復一日,逐漸形成指甲外翻或周邊發炎等後遺症,不僅外觀看起
來不雅,最後往往引發腳趾嚴重變形等其他病變,若專櫃小姐又患有糖尿病等疾
病,傷口更難痊癒,一旦導致其他併發症,後果難料。
因此鄭三元呼籲雇主們,應該主動關心這些專櫃人員的職業健康,也希望衛生署
、勞保局等相關單位重視她們的心聲。
記者黃福其/專訪
「很多人看我們上班時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其實每天拚業績,上班都得站著,吃
飯、上廁所都不正常,把身體都搞壞了。尤其腳趾變形、外翻、長雞眼。估計至
少每20個專櫃小姐就有一個很嚴重的病例,這種職業傷害,一輩子好不了。」在
某家知名百貨公司化妝品專櫃上班的小可(化名),無奈地如此說道。
小可說,專櫃小姐這一行的辛苦,與光鮮亮麗的外表恰巧成了反比。外界多不了
解這種工作實在太累人,薪水又不算高,所以流動率很大,能做到兩、三年,就
算久了,絕大多數專櫃小姐上班半年到一年,就會主動走人。
她說,專櫃小姐並不是百貨公司員工,而是在百貨公司設櫃的專櫃公司外聘人員
,上班通常分兩班,正常班是七個半小時,但加上結帳、盤點,逾時兩、三個小
時下班是常有的事,遇有節慶或促銷時上班時間更長。
小可說,最不合理的是,專櫃公司往往配合百貨公司要求,不僅專櫃裡沒有椅子
,還要她們上班時不能坐,只能站。較嚴格的百貨公司設有巡察人員,逮到專櫃
小姐沒有站著,前兩次口頭警告並留紀錄,第三次就開始罰錢,每次罰五百到一
千元,由百貨公司向專櫃公司扣款,專櫃公司再扣她們薪水。
小可說,有的百貨公司較人性化,對專櫃小姐找個角落偷偷休息一下,會睜隻眼
閉隻眼。但有的百貨公司要求很嚴格,連上廁所時間都規定,常常為了拚業績,
遇有顧客上門而錯過上廁所時間,遑論上完一天班都沒吃飯,因此胃痛、膀胱炎
是常有的毛病。
小可說,腳痛只能吃止痛藥,勉強上班,即使做手術也不見得能治癒,這種因職
業引起的病痛等於是終身隨行,卻未納入職業傷害保障,非常不公平。為了腳趾
病變,得一再看醫師,對平均月領三萬多元的專櫃小姐,也是不小的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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