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leshelter (我是替代役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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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貼 一貫A錢作業 誰開的方便門?
時間Wed May 19 09:41:32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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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leshelter (我是替代役男 ><~~~~~) 看板: NTUniNews
標題: 轉貼 一貫A錢作業 誰開的方便門?
時間: Wed May 19 09:40:28 2004
一貫A錢作業 誰開的方便門?
本報記者蔡政欣
台北縣多位議員涉嫌利用補助地方建設經費的機會牟取私利
,有人甚至找到廠商充當專業中間人,只要分配款審核通過
,從付給議員回扣、打理核銷憑證,完全一貫作業,A錢A
到這種地步,令人咋舌。
台北縣政府對部分議員在分配款上面上下其手應該不會不知
,因此六年前制訂「補助地方建設經費及統籌分配款運用範
圍」加以防範,但政府有政策,少數見錢眼開的議員也自有
「對策」。
議員A分配款由來已久,讓人不禁要問:給錢的縣政府有負
起把關責任嗎?
縣府核發議員分配款的作業方式,是由議員向主管局室提出
動支申請表,業管單位再通知受補助單位提出計畫書及經費
概算表,通過後即撥款。如果只是補助某項建設或活動部分
經費,所有核銷憑證由受補助單位保管;若是全額補助,則
核銷憑證必須送到主計室轉帳。
這一套審核方式,簡單說就是書面審核,前半段為了通過審
核,可以說得冠冕堂皇,後半段錢已到手,就可能藏污納垢
;活動有沒有偷斤減兩?是否質量相符?業管單位如果只看
數字,一切看起來都好像是那麼回事,但若用心細究,恐怕
就不堪聞問了。只是,在府會和諧的前提下,縣府會去捅這
個馬蜂窩?
這樣的現象不只是縣議員有,擁有數十萬元分配款建議權的
鄉鎮市民代表也有,在台北縣,少數村里長也會在每月五萬
元的基層工作補助費動歪腦筋,真是「大議員A大錢,小村
長A小錢」。
地方建設本是政府該做的,卻要透過民代建議才能做,難免
衍生「中間剝削」的弊端,有人主張取消。這種說法後來不
了了之,原因無他:議員群起反對,只要抵制預算就夠縣市
政府受的了。
【2004/05/1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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