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ctured (唉)
看板NCCU_PubLaw
標題[情報] 關於碩士論文冊數
時間Fri Dec 19 21:35:43 2008
複製於商法版:
台大決議從本學期開始不再強制研究生論文交換,換句話說就是學生可以自己決定
是否與某個學校交換紙本論文。目前有兩個因應方案:
(1)我們也比照辦理。(自行決定畢業時要跟哪一間學校交換論文)
(2)不要與台大交換了,其他學校照舊。(僅排擠台大XD)
台大的公文影本我放在中心桌上,大家可以提供自己的意見。
另外可以參考其他組的意見。
p.s:軍志真是抱歉,我今天口氣不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35.211
※ 編輯: Lectured 來自: 140.119.235.211 (12/19 21:36)
1F:推 ayuxu:學長你今天只是呈述你的想法罷了~沒有口氣不好 12/19 21:43
2F:推 jason0625:陳述 12/19 22:30
3F:推 jason0625:為啥要排擠台大? 12/19 22:30
4F:推 auror:沒有口氣不好啊~~ 12/19 23:30
5F:推 auror:而且這本來就值得討論。而且細讀之前他們的論點,有幾點倒是 12/19 23:31
6F:推 auror:讓人有點難以信服。當然可以進一步去追問是,如果真的有社會 12/19 23:31
7F:推 auror:義務存在的話,這個義務本身的拘束力基礎是什麼?道德或法律 12/19 23:32
8F:推 auror:?另外就是電子版授權的範圍問題。他們的論點我覺得除了契約 12/19 23:33
9F:推 auror:對第三人拘束效力正當性的說法以外,剩下的是對畢業資格限制 12/19 23:34
10F:推 auror:的正當性。這個部分真的需要法律保留?要的話是何種層級? 12/19 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