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mpkinyeh (pumpkin)
看板NCCU_PubLaw
標題Ledbetter v. Goodyear Tire & Rubber Co.案存在的問題
時間Thu Sep 6 14:42:39 2007
http://writ.lp.findlaw.com/commentary/20070904_brake.html
延續上學期廖老師課堂上的主題
本篇評論針對僱傭歧視最新的判決及現存的問題做介紹
1964年民權法案Title VII廣泛禁止僱傭關係間基於性別,種族等因素之歧視
本案僅是冰山一角,現實的狀況是,由許多交互的原則構成的權利制度無法順
利地主張.
本案中受到非議的爭點是:180(or 300)days的起訴期間
2002年的National R.R. Passenger Corp. v. Morgan案及本案所提出的判
斷原則:The discrete act rule, 在行為發生最早可能的時點開始起算期間
有問題的是,原告不理解他們已經受到不利雇用行為的對待,不了解該行為就
是歧視,或未決定立即採取訴訟
在另一個案子Faragher v. City of Boca raton中,Title VII的原告還受到
Prompt Reporting Doctrine的限制
而法院又對何謂合理遲延起訴做嚴格的解釋,例如對報復的恐懼不能作為遲延
起訴的充分理由
現實狀況是,受僱人無法了解其被歧視,無法立即提起控訴
例如,女性員工僅會和女性員工或自己以前的經驗比較,而沒有和男性員工比
較,其不知道本身薪水比同性質男性員工少了三分之一
受僱人非常可能基於社會的和僱傭的報復成本而不提起控訴
Burlington Northern railway Company v. White案的"materially adverse"
Clark County School District v. Breeden案的"reasonable belief"
都遭到下級法院的扭曲而對受僱人非常不利,使得受僱人無法免於報復而獲得
適當保護
在本案做出來後,隨即受到很多的批評,且國會試圖修法
但小布希已誓言要動用立法否決權
因此本評論的作者認為,國會若想要使itle VII有實質的保護,其應設法解決真
正歧視之受害者為尋求公平正義免於報復的程序及解釋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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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
在起訴前的問題是:現實狀況使得受僱人無法察覺歧視或不敢(不願)提起訴訟
在起訴後的問題是:程序的缺陷及下級法院的嚴格解釋使得受僱人請求救濟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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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uror:學長果然如大家所言地認真~~~~~ 09/06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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