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elrwjht (文文)
看板NCCU_PubLaw
標題[問題] 請問有沒有哪位好心人可以救救我 >< 拜託!!
時間Thu Apr 13 01:18:06 2006
你們好~我不是你們班..更不是你們學校滴..
我有幾題行政執行法的題目..搞到我快瘋了..
有沒有哪位大師可以幫幫我??..拜託!!..感激哩~>"<
一. 某甲駕車前往烏來賞花時,後方正巧是前往烏來泡湯的副總統蓮姐姐車隊,
由於山路崎嶇無法命某甲靠邊臨時停車的情形下。前導警車認依速限行車之
某甲,影響到蓮姐姐的「順利」與安全,遂以閃燈、指揮棒與手勢強迫某甲
加速駛離,某甲被迫超速行駛時,遭自動測速照相設備取締,嗣經新店市警
局逕行舉發。某甲辯稱其超速並非有意,而是應副總統車隊前導警車之要求
;新店市警局則主張某甲確卻有超速之行為,推定其有過失,應當受罰。請
問:何人主張有理?
二. 行政罰之法律保留要求程度如何?自治規章得否訂定行政罰之罰則?是否容
許法律概括授權以行政命令定之?是否容許再授權?
三. 行政罰得否處罰法人?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處罰何人?試就行政罰法
之規定以對。
四. 某乙結婚後遲遲不辦理結婚之登記,戶政事務所即依戶籍法第53條之規定,
處以某甲新台幣60元之罰緩。某乙認為行政罰法第42條已規定,應於裁處前
給予受處罰者陳述意見之機會,戶政事務所未予陳述意見即行裁罰,該處罰
即屬違法;戶政事務所則主張,依行政程序法第103條第6款規定,處罰新台
幣60元之處分顯屬輕微,無聽取意見之必要。請問:何人主張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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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8.191.128
1F:→ aton:好難唷我們都不會,建議妳一定指名簡哥,他最棒了 04/13 02:00
2F:→ hsiping:這些問題似與行政執行法無關 04/13 10:39
3F:→ hsiping:相關問題解答均可在「行政法總論」(陳敏著)尋得 04/13 10:43
4F:推 donewalker:從題目的用語來看,你的實力不錯呀!應該可以自己解決. 04/13 17:42
5F:→ donewalker:可以直接問是那個大學那個教授的期中考題呀?東吳? 04/13 17:42
6F:→ BonL:上面那位~臆測涉及歧視或反歧視問題唷!有Anfangsverdacht嗎? 04/13 23:49
7F:推 donewalker:不好意思呀!因為全都是行政罰法的問題,所以合理懷疑먠 04/14 10:29
8F:推 danieljain:我應該挺身而出講一句公道話 雖然我還沒看題目 04/14 12:13
9F:→ danieljain:大家都沒回答嘛!! 正義使者檢哥留 04/14 12:13
10F:推 Bryt:=====================以上為嘴炮========================== 04/14 22:38
11F:推 danieljain:挖勒 在日本名古屋也能推文喔 04/16 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