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n69 (加油)
看板NCCU_LSWLAW
標題臨盆請假遭解僱 勞工局指違反 師大:專案終止才停聘
時間Wed Feb 7 22:28:02 2007
臨盆請假遭解僱 勞工局指違反 師大:專案終止才停聘
一名在師大「國中學歷基本測驗工作委員會」任職的劉姓女子,
指控去年底她因為請分娩假,屢遭新主任刁難。主管要求她要上
班到臨盆前一周,她因身體不適請病假待產,沒料到竟被告知從
上個月起不再續聘。婦人一氣之下告上勞工局,勞工局認為解聘
孕婦已違反《兩性工作平等法》,將展開調查。
劉姓女子7日下午在立委洪秀柱的陪同下,控訴師大基測委員會違
反兩性工作平等法規定。她指出,師大在她產前6天以「工作表現
不佳」理由不續聘;而師大人事室主任林淑端表示,不續聘是因為
「專案已屆滿終止」,沒有懷孕歧視、違法情形。
劉姓女子表示,「懷孕期間她身體不適,醫生建議應臥床待產,因
此她依內規程序向直屬組長請假,將產前假、年休假、事假等併同
連休長假並獲准。」之後還曾詢問是否要附上醫生證明,結果基測
委員會不但沒有跟她要醫生證明,委員會主任宋曜廷還跟她說,「
約聘人員不適用勞基法規定、准不准假要他核准才算數」,最後以
出席狀況不佳、工作態度不好等理由通知不續聘。
國民黨立委洪秀柱指出,「婦女懷孕會導致身體重大變化,依個人
體質不同,難免會有不適,甚至須臥床待產的情形,基測委員會在
劉女分娩前6天通知不續聘,疑似不符比例原則,且可能已違反兩性
工作平等法規定。」
對此,基測委員會行政組組長蔣莉蘋說,雖然劉女依法可以請休事假
、產前假、產假,但法令也規定必須獲核可後才能休假,劉女雖然提
出休假申請,但沒有獲得核可,請假程序不全,且委員會從未收到劉
女的醫生證明,無從得知她懷孕不適,需臥床休養。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律師王如玄則建議劉女可到台北市勞工局申訴
,若調查屬實,基測委員會將可被處新台幣1萬元到10萬元不等罰金;
還可向法院提起「確認僱傭關係」訴訟,勝訴的話就可要求復職,並
請領訴訟期間的薪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0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