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lverwind (我要看X檔案第七季啦~~~~)
看板NCCU_JAP
標題我有話要說
時間Sun Feb 27 19:41:03 2005
應觀眾要求,再次把這篇已經被我刪掉的文章po上來
我自認自己其實還算個隨和的人
我總是期許自己能夠廣納不同的想法
即使那想法是我所不能認同的
我也不會做出什麼遏止別人發言權的行動
但是這次,真的超出我的容忍範圍了
我不能理解,甚至是接受這樣的想法
我要解釋,監委會那天我並不是很生氣
(因為我真正生氣起來才不只是這樣而已^ ^)
但是事後我一直覺得,這樣是不對的
不管那個人搬出多少「看似無可辯駁」的理由
那種想法本身的存在就是有問題的
我覺得人既然身在團體之中
遵守經由團體共識所訂出來的規範就是我們的責任也是義務
就算有些規範你不喜歡也是一樣
如果大家都秉持著那種想法的話
那是不是只要說:
「因為我沒有使用到高鐵
所以我拒絕繳交這部分的稅」
就可以不用繳稅了呢?
反過來說,那國家是不是也可以說
「因為你沒有繳稅,
所以你一輩子也不准使用高鐵」
照理推論,那健保是不是也不要保了?
「看病的又人不是我,
為什麼我要替生病的人負擔保費?」
那當你生病的時候
我們是不是也可以拒絕替你負擔醫藥費呢?
所謂的「使用者付費」,就是這麼回事嗎?
話不是這麼說的,事情不是這麼做的吧?!
在享受別人留下來的恩惠的同時
是不是也該自己付出一點點呢?
如果大家都這樣,一不滿意就無視團體規則的存在
那乾脆都不要遵守法律算了
在我看來,根本就是不懂得社會團體的法則
卻要搬出「自由意志」這種冠冕堂皇的理由!
我認為啊,
不懂得尊重「團體意志」的人
根本就沒有資格口唱「自由意志」的高調!!
為了不傷團體的和氣
難聽的話就說到這邊
雖然我認為我也沒有說教的資格
但是這一點團體生活的常識
是大家應該都要懂的
尤其我們就讀的是「大和民族」的日文系
如果不滿意的話,還是請她早點離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6.34.212
1F:推 shiy0:推~ 61.229.26.172 02/28
2F:推 ne999:辛苦你和boss了...orz140.119.141.119 02/28
3F:推 peggyyu1:我想收錄精華,不過bb真的很難,還沒研究出來.... 210.85.34.221 02/28
4F:推 ChanginLOVER:補充..健保可以不保只是一旦生病就要花大錢140.119.140.101 02/28
5F:→ ChanginLOVER:不過 更想說的是辛苦大家了...140.119.140.101 02/28
6F:推 cloudyog:沒錯 我也不會收錄精華 61.229.20.1 02/28
7F:推 ne999:..............................140.119.141.119 03/01
8F:推 mika0923:挖謝~~~推推推 61.216.47.77 03/04